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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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463-2025-271477
发文机构
兰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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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06 09:07:01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1301000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能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的方针、政策、决定与指示,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思想引领,筑牢忠诚之魂。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注重发挥妇女群众主体作用,深化“巾帼大宣讲”“巾帼大学习”活动载体,深入推进“四下基层”等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妇联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宣讲20余场次,覆盖妇女群众2000余人;组织县乡两级妇联“巾帼大宣讲”队伍,开展宣传宣讲136场次,12000余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开展活动80余场次,引领广大妇女更加坚定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决心;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干部政治立场和理论武装,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县妇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干部职工会中实现了“第一议题”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引导妇联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5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共组织党纪专题学习4次,交流研讨4次,达到了增进共鸣,入脑入心的效果。

(二)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行“互联网+”妇联工作。县妇联充分利用公众号兰坪英姿、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三江之门—兰坪等发布妇联工作动态传递女性之声。二是充分发挥妇联宣讲队伍作用,紧扣时代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引领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用好新媒体平台和宣传矩阵,深入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宣讲42场(次)。推动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妇联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工作影响力和感召力。三是积极谋划群众性宣传活动。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主线,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为契机,突出政治性、体现先进性、注重群众性,吸引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巾帼大宣讲”“建设法治兰坪·巾帼在行动”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扬清廉家风 树最美家庭”家风故事分享会等主题活动,形成“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合力。四是通过兰坪英姿公众号发布23条妇联动态信息,并被云南网、云南女声、学习强国等平台和媒体采用4条,兰坪县融媒体中心采用报道11条。五是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推荐荣获省级“妇联系统先进个人”2名,“最美执委”2名。激励全县妇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聚焦服务发展,引领广大妇女勇担使命再建新功。一是全力推进“贷免扶补”工作。为创业妇女提供贴息贷款政策,解决符合贷款条件的女性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自主创业中流动基金不足问题,实现更好地创业增收。截至目前,共推荐发放贷款252万元,扶持创业妇女12户,带动就业40人。二是精准助力妇女创业创新。积极参与到人社部门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联合各级妇联积极为妇女破解就业困难,努力拓宽女性就业渠道。2024年,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78756人中女性人数达33350人。开展素质提升培训9期1192人。三是‌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了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为妇女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荐、就业信息等服务。同时,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为妇女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仅兰坪县吉胜物业就容纳了60多名女性就业人员。为培养女性企业家,提升女性管理者能力,今年9月,选送兰坪县吉胜物业负责人赴上海参加省妇联组织的2024年“女性领办企业管理者”培训班培训。四是打造“候鸟式”妇女产业工人。依托蓝莓种植业,以“基地+实训”方式,将有就业意愿、想学采摘和管理技术的农村劳动力、搬迁居民送往车厘子、蓝莓基地务工,千方百计把农民变成产业工人,输送到红河建水县、蒙自市等地务工,成为“候鸟式”产业工人,今年2月份-5月份输送了120人,工资230元/人天,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化转变、产业化转变,务工从季节性向长期性转变,实现妇女多渠道转移就业。五是大力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开展15场次1471人。五是持续开展“巾帼志愿关爱行”活动,不断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逐步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常态化。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婚育新风等普法活动38场次5693人。积极组织全国妇联“美丽庭院”评选活动,推选出“美丽庭院特色村2个,“美丽庭院”女主人2人,“美丽庭院”精品庭院2户;常态化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开展“垃圾不落地、家庭齐参与”活动;引导妇女积极投身“千万工程”,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户户比拼”的良好氛围。与农业农村局以家庭为矩阵、以岗位为载体,完成美丽庭院创建3388户,推动巾帼志愿服务深入人心、处处可感,融入生活、处处可及。

(四)丰富工作内涵,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制定了《兰坪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兰坪县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目标。依托全县116个村(社区)的家庭教育服务站点,通过站点“点单”,中心“派单”的模式,采取“妇联组织牵头+讲师团成员授课+志愿者参与服务”机制,开启兰坪县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二是通过部门推荐和社会推荐的“两推”方式,成立10个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由160名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人员组成。充分发挥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组织联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寻找和推荐“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健康家庭”等活动,广泛传播最美正能量、弘扬家庭美德,树立榜样引领,典型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家风家教宣传等,大力传播先进家庭教育理念,推广科学家庭教育方法,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三是深化“爱心妈妈”结对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成立“爱心妈妈”巾帼志愿服务队,招募74名“爱心妈妈”,结对108个留守困境儿童。结合“八个一”活动开展了看一场电影、实现一个微心愿、“爱心妈妈”陪伴阅读活动、写一封家书活动、“六一”庆祝等活动。共开展家访67人(次),点亮微心愿18个。同时,为结对家庭孩子、监护人提供儿童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次、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1次、六一看电影、包饺子活动;共开展家风家教宣讲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12场;以“三八”节、“5.15”国际家庭日、家风家教宣传月和暑期等时间节点开展红色研学活动1次,家风家教知识宣传20余场次,推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浓厚氛围。四是制定下发《兰坪县妇联家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制度机制保障。积极开展省级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省级社区(村)示范家长学校申报活动。怒江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分公司被命名为第四批云南省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金顶街道永兴社区命名为云南省社区(村)示范家长学校,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落地落实。

(五)精准回应需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切实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4月12日召开兰坪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坪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兰坪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兰坪县妇女儿童特殊群体救助帮扶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报送2024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2个,应邀协助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3件。二是用心用情用力关爱服务妇女儿童。1.开展“中交助梦 亲子家庭成长计划”暨“扶弱助困、寒冬关爱送温暖”春节慰问活动。慰问金、慰问品共计3.55万元,共慰问50户困境家庭。其中,留守儿童9人,孤儿6人,困境儿童41人共慰问50余人次。2.实施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实施“关爱行动计划”援助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共走访慰问11名妇女儿童,其中,患重大病妇女2人、精神障碍妇女2人、留守儿童2人、残疾妇女3人、下岗困难妇女1人、特殊妇女1人,慰问金额7000元;3.继续实施“春蕾女童”计划助学项目。根据2021年申报成功的“春蕾女童”计划助学项目实施方案该助学项目的最后一笔助学善款以全部发放,共为625名困境女童发放25万元的助学善款;4.到永兴社区、挂钩点高坪村慰问13名困难妇女,慰问金共计1.2万元;到石登乡慰问一名家暴妇女,为她送去500元的慰问金后向省妇联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提出救助申请,争取到了5000元的人道主义关爱救助金将于近日发放。三八节期间,深入城区5个易地搬迁社区,走访慰问患重大疾病的12名困难妇女,发放慰问金共计1.1万元。5.开展巾帼关爱“母亲邮包 温暖人心”行动,为街道辖区23名困境母亲送去关怀。6.开展重阳、中秋等走访慰问,为老干部和群众送去约3000元的物资,以实际行动为老干部、易地搬迁社区群众和挂联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挂保户传递“娘家人”的真切关怀与贴心问候。通过走访慰问,让妇联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贫困妇女家庭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也让贫困妇女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娘家人”的关怀和真情。三是提档升级巾帼健康行动。联合县妇幼保健院持续做好“两癌”筛查动员宣传工作。2024年共为2237名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为13名患病妇女发放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金每人1万元,共计13万元。9月份,云南省女企业家协会向县妇联捐助了6万元的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搜集、审核受救助妇女的基本情况。四是联合中国人寿兰坪怒江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让全县妇女提高疾病抗风险能力,做好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推广工作,3月份在县级召开启动会,全面宣传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4月份专门组织9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到保山市隆阳区,就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三访四察五送”工作及关爱女性健康工作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5月份利用县妇联“四下基层”调研的契机,在全县9个乡镇(街道)召开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推进会,层层发动,一级一级落实。截至6月28日,共有2345名妇女投保,投保金额2.5199万元,目前理赔妇女8人,理赔金额11.8万元。五是强化普法维权。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播发视频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三八”妇女节、“3.8”维权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以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5.15”国际家庭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7.1建党节、九九重阳节、个人信息保护日、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联合县总工会、县司法局、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科协、县卫健局、县防艾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在县民族文化广场、搬迁点社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建:》《禁毒防艾知识:》《婚育新风》倡议书等法律法规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册,发放婚育新风倡议书1000余份,受益群众达9000余人,受益人数10000余人。共接待各类妇女来信、来电、来访6件(次),办结率达100%。

(六)强化作风建设,激发妇联组织活力。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县妇联党支部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为机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1.努力抓好责任落实抓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通过召开“开年第一课”、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等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廉政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抓业务工作必须同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2.强化制度完善。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机关考勤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议修改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各项规定,强化经费预算管理,从严审核把关公务支出。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廉政宣传,筑牢机关干部“红线”意识,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实效化。二是为进一步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化新阶段“三访四察五送”工作,常态化开展“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活动。聚焦妇女发展、妇女维权、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妇联改革等主题,主动调研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服务妇女群众多举措持续开展好各项工作。多次召集工作培训会,安排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三访四察五送”、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截至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共走访乡镇(街道)9个,村(社区)116个,企业35家、家庭20813户、52641余人,开展送法律351场受益16807人,送政策284场受益12679人,送关爱226场受益3288人,送技能72场受益2791人,送健康1212场受益6653人。

(七)坚持党建带妇建,全力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一是拓宽基层妇联组织覆盖面。共建立妇女议事会116个,成立家长学校180个,家庭教育指导站(点)115个、妇女之家116个、152个微家、2个社区示范点,建立新时代女性课堂8个,巾帼志愿服务队159支2614人,完成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70个。二是深化落实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和行动计划,分类分级培训妇联干部和执委234人次,提高妇联干部队伍能力。三是推动在新领域新业态组建妇联组织。抓好辖区范围内“两新”组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妇联组织建设工作。10月,成立兰坪县神墨教育培训学校妇委会,目前,兰坪县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73家,妇女人数2285人,有效推动基层妇联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四是加强妇女干部作风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结合“清廉兰坪”建设十项行动工作清单,毫不松懈深化反腐败斗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妇联党员干部的“根”和“魂”。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妇联业务工作协同部署推进。五是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巾帼红”党建品牌打造,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八)助力乡村振兴,彰显巾帼之力。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县妇联始终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聚焦精准,着力精准。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常态化推进易地扶贫搬迁“4211”工作法,深化“领导包保+安置点”“单位+楼栋”“干部+搬迁户”三重帮扶管理模式,结合《云南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创新推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心关爱“4221”工作法创设有力有效支持政策,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每月的入户走访,大大加深了妇联与群众的联系。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包保楼栋住户家庭送去价值1368元的慰问物资;为挂联村五位特殊困难老人送去价值1903元的慰问物资。进一步宣扬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健全和完善乡村工匠培进养选树机制,共向州级推荐3名乡村工匠,有效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29991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2914.54元,占总收入的80.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7000.00元,占总收入的19.4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6429.20元,增长23.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70.80元,下降0.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47000.00元,增长100%。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其他收入,包括收到省妇联拨入“关爱行动计划”经费7000.00元、2023年一对一助学款“春蕾计划”250000.00元;收州妇联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会转入2024年“两癌”救助金(国补)130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半年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334668.78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435.03元,占总支出的71.04%;项目支出676233.75元,占总支出的28.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1183.44元,增长25.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062.59元,下降4.27%;项目支出增加545246.03元,增长416.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下半年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有其他收入,包括收到省妇联拨入“关爱行动计划”经费7000.00元、2023年一对一助学款“春蕾计划”250000.00元;收州妇联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会转入2024年“两癌”救助金(国补)130000.00元。

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长效应高于基本支出减少效应,最终实现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8435.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7181.82元,占基本支出的91.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253.21元,占基本支出的8.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23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兰财金〔2023〕4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686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兰财发〔2024〕8号兰坪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经费7856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兰坪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产生的各项费用;

兰财发〔2024〕8号妇联项目经费511749.29元,主要用于女性创业扶持、妇女健康服务等妇联开展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兰财社〔2024〕112号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6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资金。

兰财社〔2023〕162号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5211.05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

兰财行〔2024〕37号2024年兰坪县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12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兰财金〔2023〕4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5343.41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2914.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37%。与上年相比减少10570.80元,下降0.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676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0%,完成年初预算的89.3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率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下半年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50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0%,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与基数变化。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93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与基数变化。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764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1.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这两个项目属于后期追加经费,属于预算编制时无法预判的新增支出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0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提高了公积金缴存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等相关支出,决算数0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一致,无差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253.21元,比上年减少72860.22元,下降34.0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办公成本管控,减少非必要办公用品采购,打印复印等消耗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99471.31元,其中,流动资产172711.30元,固定资产26760.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53.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80.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1301111

包含附件

  •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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