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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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463-2025-271413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05 09:36:53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24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街道、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共设置 12 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服务中心(专职消防队)、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 0 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1.深化思想教育: 通过中心组学习、感恩宣讲、纪律党课、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理论武装和纪律意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
2.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健全党工委领导下的责任体系,将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入党建、考核等各环节,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3.优化组织建设: 完成多个社区支部优化,推进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建设,健全“四联”工作机制。落实基层减负,清理规范工作事项、机制牌子及证明事项。
4.创新基层治理: 构建“微网格”体系,实现网格全覆盖。探索“心愿墙”、“回音壁”、“民生议事亭”、“火塘夜话”等特色治理模式,落实“4211”等工作机制。
(二)聚力经济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1.推动项目建设:实施重点项目15个,涵盖污水治理、以工代赈、公益事业、产业车间等领域,总投资额超1500万元。
2.扶持农业产业:投入资金实施农业产业项目4个,建立保底收益机制,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3.壮大集体经济:有效利用扶持资金,通过投资蓝莓基地、工贸公司、农产品公司等项目,实现村(社区)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多个社区达到20万元收益目标。
(三)深化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效能
针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问题,立行立改。街道层面问题完成率78.43%,村社层面问题完成率87.21%,持续推动整改落实。
(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常态化开展排查,精准识别“三类人员”,按照“一户一策”落实产业、就业、小额信贷、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障等综合性帮扶措施。
2.促进低收入人口增收:聚焦重点群体,加强分析研判,精准实施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
3.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绿化美化、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
1.稳定粮食生产:落实大春粮食及经济作物种植任务,推广高产样板田建设,带动农户增产增收。
2.加强耕地保护:完成撂荒地排查治理、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及动态监管任务,严守耕地红线。
3.落实林业工作:完成退耕还林验收、国土变更调查图斑排查及全民植树等工作。
(六)着力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
1.落实帮扶机制:压实挂包帮扶责任,开展暖心行动。
2.促进稳定就业:大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多渠道开发县内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
3.加强产业信贷与消费帮扶:加大小额信贷发放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活动。
4.推进“两险”征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提升。
5.兜牢社会救助: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各类救助资金。
(七)筑牢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
1.压实安全生产: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宣传培训与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深化社会治理:优化网格化管理,加强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有效防范社会风险。
本年度围绕党建、经济、整改、乡村振兴、农业、民生、安全等核心领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街道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45,647,329.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85,053.08元,占总收入的96.3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62,276.59元,占总收入的3.6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76,298.73元,增长3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76,673.45元,增长38.28%;主要原因是:1.工程类项目资金投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同比增加649万元,重点项目如“兰财整合〔2024〕1号兰坪县翠屏街道2024年永安社区除险加固挡墙防护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千万工程)”获批资金396万元,推动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乡村振兴相关收入增加: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增加50万元,其中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达200万元,进一步充实财政拨款规模;3.人员经费收入增长:因在职人员数量增加,相关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金额相应提升,导致人员经费类财政拨款增加。
其他收入减少900,374.72元,下降35.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捐赠帮扶资金管理方式调整,所有捐赠帮扶资金均由国库统一管理,不再拨付至自有资金账户。其中,上海捐赠帮扶资金较上年减少120万元,直接导致全年其他收入同比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45,226,629.75元。其中:基本支出24,202,644.81元,占总支出的53.51%;项目支出21,023,984.94元,占总支出的46.4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84,798.81元,增长31.70%。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2390,408.65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 4 人,直接导致人员经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相应增加。2.2024 年开展网络环境提升工作,新增相关网络费与委托业务费支出。3.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维修需求增加,使得公车购置及运维费上升。4.2024 年安排职工体检及节日慰问经费 19.6 万元,推动福利费同比增长。
项目支出增加8,494,390.16元,增长67.79%,主要原因是2024 年项目数量显著增加。项目总数较上年增加39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增加11个。重点项目投入加大,千万工程及以工代赈项目支出增加649万元,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增加 200 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02,644.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01,560.07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1,084.74元,占基本支出的8.27%。人均支出278,19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55,190.3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3,000.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23,984.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经费10,000.00元,已使用9,940.00元,执行率99.4%,用于支付兰坪星远科技有限公司翠屏街道人大工委购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款。保障30名人大代表日常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反馈问题(90%以上解决),经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合法合规,代表履职能力、水平和保障镇人大活动对公众爱国意识的明显提升,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可持续影响代人大表履职能力、水平。
(2)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100,000.00元,已使用10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发放2024年9名基层专干生活补助费;补助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于2024年12月12日完成补助的发放,项目实施完成后,不存在因补助发放不及时、不合规等原因导致被受补助对象投诉的情况。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基层治理提升5%,受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达到100%。
通过本项目的开展,使基层治理提升5%以上,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可持续影响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
(3)沘江流域两岸私搭乱建窝棚拆除工作经费30,000.00元,已使用3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沘江流域两岸私搭乱建窝棚拆除工作共涉及拆除38户、225间“窝棚”、面积约1700㎡,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给杨金繁,并于90日内全部清除完成,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通过摸清底数、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宣传引导等措施,人民满意度达到90%,进一步推进沘江河流域两岸乱占用耕地建盖“窝棚”整治专项行动。
(4)翠屏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工作经费5,000.00元,已使用5,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翠屏街道2024年清明节英烈祭扫活动费用、翠屏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费。开展清明节烈士墓祭扫活动1场,采购1个花篮、24束花束、塑料扫把33把、志愿服务中队旗帜一面,共7人参加祭扫活动,并及时更换大门防盗锁,通过这次清明节烈士墓祭扫活动,从个人到社会,从精神传承到实际行动,都能获得积极地影响和提升,使人们在缅怀先烈的同时,汲取前行的力量,更好地走向未来。为持续做好兰坪县退役军人宣传舆论工作,征订《中国退役军人》《2025年新时代中国双拥杂志》共2份;购买退役军人个人档案盒423个,便于档案的分类、存储和检索,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有助于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档案问题导致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5)“中交助梦·职业启航”兰坪县翠平街道永昌社区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36,000.00元,执行率100%。在兰坪县翠屏街道永昌社区办公楼一楼安装落地钢化玻璃30.6平方米、20.5(6.4m*3.2m)平方的铝扣板吊顶、增加工作台及部分装修。购置办公室设备11台,确保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更好地促进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永昌、永泰三个搬迁社区1.1万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使社区群众对该项目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助推解决产业发展、企业用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三难”问题。
(6)翠屏街道永昌社区仓储建设项目资金85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云南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翠屏街道永昌社区仓储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款85万元。永昌社区新建钢屋架库房648.48㎡,改造提升扶贫车间300㎡。产出质量情况:组织社区、施工方、监理方、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验收小组一致认为建设项目合格,予以通过,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产出时效情况: 根据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19日。项目验收表显示开工日期为 2024年12月19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产出成本情况:根据支付凭证,本项目成本控制在85万元以内。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增加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工程实施,每年为社区增加8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既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又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实现有效衔接。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调查,了解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实施后效果明显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最终满意度为90%。
(7)党建工作经费65,000.00元,已使用62,669.00元,执行率96.4%,用于支付云南创鑫防伪印章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发展党员印章费用210元;支付11个支部翠屏街道各基层党组“七一”系列活动经费21065元;支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兰坪县分公司2024年《党建研究》《党建研究内参》征订费294元;支付永安、永泰、玉泉、玉屏4个社区“党建引领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经费42,000.00元。
(8)2024年中交定点帮扶振华重工捐赠翠屏街道永安社区支部结对共建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翠屏街道永安社区七一建党节会议0.4万元、困难党员慰问、优秀党员奖励0.3万元、留守老人、困境儿童慰问0.3万元、爱心食堂开展一次“关爱社区一老一小主题志愿服务活动”0.2万元、通甸观摩学习会0.3万元、组织党员到“抗日战争胜利纪念广场”开展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0.2万元、党员培训0.3万元。
(9)街道卫生治理经费支出15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1.翠屏街道爱卫办创卫经费:2万元; 2.玉屏社区创卫经费:1万元;3.玉泉社区创卫经费:1万元;4.团结社区创卫经费:1万元;5.江头河社区创卫经费:1万元;6.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卫经费:3万元;7.高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卫经费:3万元;8.干竹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卫经费:3万元。进行卫生知识宣传120次以上,及时整改卫生整治任务,并完成90%以上的卫生检查考评,通过本项目的开展,环境卫生改善情况达到90%以上,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规范2024年卫生治理经费使用和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10)翠屏街道金龙社区一组集体土地征收地块项目配套安置区配套工程资金支出204,945.52元,执行率100%。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甘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翠屏街道金龙社区一组集体土地征收地块项目配套安置区配套工程建设工程尾款19.49万元、支付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翠屏街道金龙社区一组集体土地征收地块项目配套安置区配套工程监理费1万元。完成三通一平、地基建设、基础设施挡土墙建设,可持续提高环境卫生、居民的生活质量。
(11)重点值班单位值班经费支出5,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值班室改造,支付怒江嘉尚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值班室玻璃隔断装修款。保障值班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促进组织稳定运行。
(12)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经费5,000.00元,支出300元,执行率6%。用于9月29日上午,在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翠屏街道组织党政支部、青年人才党支部全体党员、街道团工委、退役军人服务站前往烈士墓开展“9.30”烈士纪念日祭扫活动,共购买花束52支。
(13)街道武装部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支出19,700.00元,执行率98.5%.加强村级民兵连营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全面提高应急应战呢能力建设,可持续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效益。
(14)金龙社区岩脚箐公路建设项目林地补偿相关费用经费149,948.13,主要用于金龙社区岩脚箐公路建设项目林地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可持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15)翠屏街道永安社区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永安社区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努力营造人民安居乐业大好局面。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6)永昌社区平安云南建设“零命案县”综治中心提升改造资金5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零命案县”综治中心提升改造。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努力营造人民安居乐业大好局面。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7)永泰社区平安云南建设“零命案县”“五心”网格建设资金2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永泰社区平安云南建设“零命案县”“五心”网格建设资金。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努力营造人民安居乐业大好局面。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8)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社区白腊箐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40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云南航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社区白腊箐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通过项目建设将为145名易地搬迁社区学前适龄儿童搭建一个求知明理的平台,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让搬迁群众的儿童能有一个求知明理的好场所可持续保障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
(19)2023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兰坪相聚文教综合服务部屏街道办事处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学生用品费用。10月17日—18日,由县科协、翠屏街道主办的“科普进校园”活动走进兰坪县翠屏第一完全小学、第二完全小学、城区第三完全小学、中交兰坪新时代希望学校。活动邀请科普工作者到校举办专题讲座,结合多媒体展示、科普展览、科普知识问答、科学小作文比赛、创意绘画比赛等环节展开,科普活动丰富多样,增强了活动的趣味性和参与感。活动发放110名学生奖品670个,通过科普宣传服务,完成宣传10次以上,参与人数达500人次以上,活动出勤率达80%,项目目标完成及时率达90%,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提高0.8%,科普服务群众满意度达80%。
(20)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35,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永昌1万元、永安社区2.5万元临时菜市场创卫整改。解决翠屏街道永安社区12个垃圾桶更换点位整改及北区临时菜市场创卫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进度达到80%以上,社区居民对健康县城满意度达到80%以上。顺利完成卫生健康城市第三轮省级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城市基础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可持续优化人居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1)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30,000.00元,执行率100%,支出资金支付兰坪相聚文教综合服务部计划烧除作业购工具及物资费1,640.00元、支付段燕青计划烧除作业餐费4,600.00元、支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中心支公司翠屏街道办事处半专业扑火队意外伤害险2,900.00元、支付兰坪县创美广告店翠屏街道防火工作支出7,480.00元、支付兰坪县兰锌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翠屏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布标及卡点警示牌费13,380.00元。购置胶皮拖把30把、手套120双、砍刀10把用于计划烧除作业3天,永泰、永昌、永安护林员累计参与200人;累计为翠屏街道10名森林消防半专业扑火队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制作护林防火布标84条、图文10块、更换防火进出山警示牌30块。经过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
(22)兰坪县翠屏街道2024年永安社区除险加固挡墙防护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千万工程)项目资金396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云南西康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县翠屏街道2024年永安社区除险加固挡墙防护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千万工程)项目资金396万元。社区上方新建3道埋石混凝土挡墙4500立方米,防止出现上边坡垮塌。总投资396万元;受益人口≥7857人。可持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3)兰坪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管理费资金10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大理合一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支干竹河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千万工程)项目、高坪村委会大坪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项目、兰坪县翠屏街道2024年永安社区除险加固挡墙防护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千万工程)项目设计费第一次付费5.3万元;支付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高坪村委会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监理费首次付款、支付永安社区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监理费首次付款4.7万元。
(24)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社区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980,000.00元,执行率100%。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甘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社区 2023 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施工工程尾款98万元。主要实施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停车场工程、凉亭工程及支挡工程等五项内容,根据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共计发放劳务报 酬 256 人,发放金额 120.49 万元。本项目建成后由翠屏街道永安社区进行后续管护,可持续影响社区群众生产生活。
(25)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翠屏街道高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997,840.00元,执行率99.78%。主要用于支付云南西康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翠屏街道高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工程款97万元;支付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监理费1.934万元;支付大理合一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费0.85万元。建设高坪村高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排污管道5000米、生态氧化池3个、大三格化粪池6个,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带动群众务工50人,人均增收可达3000元,本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可持续改善环境,提升农民的幸福指数,建设美丽乡村。
(26)第二批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经费149,5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大理合一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永安社区以工代赈项目设计费尾款2.418万元、翠屏街道办事处兰坪县电子原件加工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设计费第一次付款3.9万元、翠屏街道永昌社区仓储建设项目设计费第一次付款0.7万元;支付怒江锐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翠屏街道棒球车间生产设备及配件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0.3万元;支付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翠屏街道办事处兰坪县电子原件加工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费6.732万元、翠屏街道永昌社区仓储建设项目监理费0.9万元。
(27)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社区服务管理示范安置区项目(永昌社区汽车服务中心)资金40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云南航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社区服务管理示范安置区项目(永昌社区汽车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款40万元。在永昌社区新建一个占地面积500㎡的洗车场,建设砖混结构333.68㎡及配套设施,通过该项目实施,优先吸纳易地搬迁社区低收入人员务工,实现人均3000元的增收。通过建设该项目,引导群众参与务工,实现了脱贫攻坚与精神文明创建的良性互动。
(28)高坪村委会大坪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执行率100%。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云南西康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坪村委会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建设工程款100万元。建设内容:1.铺设DN200污水主管1624米;2.DE110户管1060米;3.50立方米生态氧化池1座;4.检查井50座。通过纳管后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和建设化粪池+厌氧池-氧化塘稳定塘组合模式治理,尾水用于还田、还林或还草,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有效减少沘江流域污染负荷。持续提升污水治理。
(29)兰坪县电子元件加工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3915,849.93元,执行率98.73%。支付云南航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坪县电子元件加工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款。改造加工车间3024㎡(含加工车间、办公区、会议室、库房、检验区、配电间、卫生间、资料室等及其它附属设施),屋顶防水1512㎡,新建钢屋架895㎡(含厨房、休息室、培训室及卫生间),新建楼梯间2间;项目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项目建成后成效率达到90%以上,项目区域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可持续提升就业水平及促进居民增收。
(30)翠屏街道易地搬迁社区防洪措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80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云南甘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翠屏街道易地搬迁社区防洪措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施工工程尾款80万元。建设永安社区水沟1723米、永昌社区水沟1222米、永泰社区水沟284米、挡墙399米、代建永祥社区水沟1287米、代建永兴社区水沟1312米,项目总投资393万元。持续提升社区防洪治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31)翠屏街道干竹河新山场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47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云南西康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翠屏街道干竹河新山场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尾款47万元。新建干竹河村新山场组2.5米宽入户路约1550米,受益群众20户90人,极大的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项目进行中强化监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综合使用率达100%,极大地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优化村庄环境,提升村庄品位,增强村庄凝聚力,更好地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32)干竹河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千万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云南航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干竹河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千万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100万元。完成5个村20个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工程)及时完成;受益群众6091人,群众满意度90%以上,可持续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
(33)翠屏街道办土地整治及修复项目资金703,500.00,执行率99.5%。用于支付云南航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翠屏街道办土地整治及修复项目施工工程款70.35万元。本项目主要修复面积80.1707公顷。其中:耕地0.3704公顷,园地0.0879公顷,林地10.3277公顷,草地65.4138公顷,工矿用地0.7016公顷,住宅用地1.389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933公顷,特殊用地0.0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773公顷,其他土地0.2434公顷。
(34)2024年第一批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经费10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坪分公司高坪村委会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监理费1.216万元、干竹河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千万工程)监理费1.986万元、翠屏街道2024年永安社区以工代赈项目监理尾款3.916万元;支付大理合一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干竹河村委会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费第二次付款0.9万元、高坪村委会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费第二次付款0.9万元、2024年永安社区以工代赈项目设计费第二次付款1.082万元。保障街道省级衔接资金项目正常运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可持续影响项目正常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
(35)兰坪县城易地搬迁群众棒球生产就业奖补项目资金311,539.50元,执行率77.88%,主要用于支付怒江我能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兰坪县城易地搬迁群众棒球生产就业奖补项目棒球生产设备采购30万元;支付永泰社区棒球就业车间2024年11月奖补1.15万元。
(36)项目工作专项经费195,084.40元,执行率81.25%。用于支付云南中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翠屏街道干竹河新山场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监理费1.2万元;支付兰坪星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设备款1.7万元;支付兰坪县新三江电脑有限公司办公设备款4.8万元;支付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翠屏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地勘费用5万元;支付兰坪县创美广告店翠屏街道经济发展办打印排版硒鼓办公用品费1.9万元;支付大理合一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翠屏街道干竹河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设计费、翠屏街道金龙社区5/6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设计费1.8万元;支付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坪县分公司兰坪县电子原件加工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费尾款1.06万元、翠屏街道办事处干竹河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监理首付款1万元、翠屏街道办事处金龙社区5、6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监理首付款1万元。
(37)2024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工作经费80,000.00元,执行率100%。翠屏街道干竹河、高坪、金龙、永昌、永泰、永安6个村社及1个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按照要求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比去年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升率达到10%以上,确保专款专用,经费执行率达到90%以上,通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使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持续提升村社治理能力。
(38)2024年易地搬迁以奖代补就业帮扶示范安置区奖励项目资金10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采购棒球生产工位200套,确保棒球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营;兰坪县城区易地搬迁群众在棒球生产加工企业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提升10%,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就业。
(39)翠屏街道土地增减挂拆旧复垦资金348,000.00元,执行率100%。对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放干竹河村委会白岩关小组10 户 58 人复垦复绿资金,实现100%准确补助,保障易地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街道7.9653公顷增减挂钩项目入库耕地指标95%以上管控,复垦地利用率达100%,可持续整合土地资源。
(40)翠屏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补助购买养老保险资金90,800.00元,执行率100%。发放本街道17名人员养老保险补助,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受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持续保障村社干部养老保险及生活补助。
(41)金龙社区五组、六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执行率79.45%,支付云南天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翠屏街道办事处金龙社区五组、六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程款79.45万元。建金龙社区5、6组道路硬化2.5m-3m宽2700米,合计6700㎡,保障居民生产生活。
(42)翠屏街道办事处干竹河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执行率79.23%,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天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翠屏街道办事处干竹河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程款79.23万元。完成村内道路硬化5,069.52㎡、挡墙92.94m³及其它附属工程,保障居民生产生活。
(43)移民维稳工作经费100,000.00元,支出45,000.00元,执行率45%,主要用于支付高坪村、市场所、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移民维稳工作。为安置区256户1042人开展移民维稳宣传,稳定矛盾纠纷,持续加强对移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
(44)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兰坪宏禹传媒有限公司矿山整治宣传警示牌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制作费用。以达到非法违法采矿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矿山治理及安全生产。
(45)翠屏街道人大州级创新点代表阵地建设资金3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人大代表阵地建设采购广告机1台、饮水机1台、计算机配件共11,854.00元,制度上墙费用3,146.00元;采购会议桌1张、会议椅10把。
(46)兰坪县江河房地产有限公司捐赠参加兰坪县第一届职工篮球赛资金20,000.00元,执行率100%。支付兰坪安踏专卖店购置职工篮球赛事装备款。
(47)2023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奖励经费5,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翠屏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宣传册定制费。
(48)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费1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开展助学贷款工作办公耗材、宣传资料费用。
(49)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1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永安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
(50)农村公路管理办公经费9,360.00元,执行率100%。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购物资款、农村公路警示物品费。
(51)翠屏街道工会委员会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9,450.00元,执行率100%。用于购买电脑及打印机款。
(52)翠屏街道2024年度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工作经费1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补助文艺队及音响设备器材搬运舞台搭建费、氛围营造费用等。
(53)水毁资金36,810.00元,执行率100%。用于农村公路抢通机械租赁费用。
(54)翠屏街道村社区机制牌子费用经费1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不锈钢牌、制度牌制作安装费。
(55)农村公路水毁资金30,000.00元,支出28,794.00元,执行率95.98%。用于农村公路抢通机械租赁费用。
(56)2024年农村公路管理办公经费15,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农村公路管理警示用品费用。
(57)干竹河村委会阵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资金75,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 干竹河村委会阵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资金。
(58)23年翠屏街道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8,091.00元,支出1,627.00元,执行率20.12%。用于州人大第十届县人大第十五届代表视察学习费用。
(59)翠屏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办公耗材及册费。
(60)一网两单工作经费8,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一网两单网格员培训资料费用、一网两单建设开展工作办公费用。
(61)2024年水毁资金20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金龙社区岩脚箐公路应急通道及改线工程款。
(62)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经费32,200.00元,支出22,000.00元,执行率68.32%。用于各村社2022年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费。
(63)兰坪县环境提升和绿美乡镇村庄奖补资金9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翠屏街道办事处绿美乡镇村庄奖补资金(苗木费)。
(64)翠屏街道办事处永昌社区汽车服务中心项目资金770,000.00元,执行率68.87%。用于永昌社区汽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费用。
(65)金龙社区及高坪村生态集中安葬试点项目资金100,000.00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民政局金龙社区及高坪村生态集中安葬试点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40,053.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6%。与上年相比增加12,341,673.45元,增长39.06%,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46,56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行政办公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上级部署专项工作任务增加,需追加相关经费,具体包括: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资金100,000.00元、沘江流域两岸私搭乱建窝棚拆除工作经费30,000.00元、“中交助梦·职业启航”兰坪县翠平街道永昌社区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资金236,000.00元、兰坪县2024年中交定点帮扶振华重工捐赠翠屏街道永安社区支部结对共建项目资金20,000.00元、翠屏街道金龙社区一组集体土地征收地块项目配套安置区配套工程资金204,945.52元、重点值班单位值班经费5,000.00元、金龙社区岩脚箐公路建设项目林地补偿相关费用经费149,948.1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永安社区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元、永昌社区平安云南建设“零命案县”综治中心提升改造资金50,000.00元、永泰社区云南建设“零命案县”“五心”网格建设资金2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5月9日《关于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兰政法函〔2024〕4号)下达用款单位专项资金。
5.教育(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云南航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社区白腊箐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为145名易地搬迁社区学前适龄儿童搭建一个求知明理的平台,让搬迁群众的儿童能有一个求知明理的好场所。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交定点帮扶项目-教育提升下达兰坪县翠屏街道永安社区白腊箐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4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兰坪相聚文教综合服务部屏街道办事处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学生用品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兰财教〔2023〕19号下达2023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地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8,81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主要用于职工、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缴纳;退役士兵待安排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杨德兴)资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社区干部离职及部分社区工作人员不缴纳社保导致社保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5,52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主要用于职工、社区干部医疗、生育、大病、工伤保险缴纳及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4人、新入职3人导致相关社保缴纳增加及根据《兰坪县财政局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兰财社〔2024〕26 号)中调整3.5 万元指标用于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省级暗访反馈问题点位整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752,41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0%。主要用于农林草事业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村社补助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乡村道路、住房、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中央、省级衔接资金17个用于乡村道路、住房、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支出175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矿山整治宣传警示牌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制作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兰政办通〔2024〕46 号)《拨款通知》文件及《兰坪县财政局关于 2024 年 6 月追加资金的请示》(兰财发〔2024〕98 号)的请示,下达1万元,用于解决 2024 年兰坪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6,7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4人、新入职3人导致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6,122.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84.44元,增长13.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122.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84.44元,增长1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00.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122.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84.44元,增长13.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122.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内街道未发生接待业务,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二是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较窄,公车运行维护费未使用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984.44元,增长1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6,884.44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今年下乡及外出调研多工作任务量大、公车年限长车辆设备老旧,产生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1,084.74元,比上年增加619,099.81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重点工作多、任务重,产生的办公费、电费、水费较上年增加;外出培训产生差旅费增加;2024年进行网络环境提升,产生的网络费及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老旧、维修多,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增加。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4个,产生的工会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增加。2024年进行职工体检及节日慰问共计19.6万元,福利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运转经费、行政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352,336.83元,其中,流动资产1,394,624.32元,固定资产957,712.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55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502.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9,224.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63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11,422.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170.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79,224.6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79,224.6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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