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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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463-2025-27132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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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04 15:14:05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763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或省级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和机关党组织人事股)、移交安置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军休服务管理股和就业创业股、政策法规股)、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人民武装后勤保障所。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兰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兰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合并在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核算并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2024年兰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2024年双拥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政府牵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凝聚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整体合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抓班子带队伍;坚持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上,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纠治“政绩工 程”、“形象工程”、文件会议隐形变异、“小马拉大车”、营商环境中的形式主义等 12类问题。三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落实舆情监测、预警、研判机制,强化研判分析、加大排查风险力度,实现涉军群体稳定。
(二)做好安置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通过安置人员提档、量化评分复核工及公示、安置用编请示、安置选岗及公示等各环节的工作,顺利完成了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2名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任务。二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提升学历和职业技能上下功夫,搭建多维干事平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升退役军人贡献度。办理退役士兵42名档案接收工作。完成34名退役士兵线下适应性培训、41名退役士兵线上适应性培训,发放退役士兵驾驶已领证28人培训费13.44万元,2024年42名退役士兵欢迎返乡仪式座谈会并进行教育培训。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组织25名退役军人参加兰坪县泸滇劳务协作务工专场招聘会,24家单位提供岗位信息684个,达成就业意向10名。与人社、教体对接,在2025年设置兵教师岗位1个。努力推进退役士兵新增就业,根据州级下达2024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目标,2024年度完成新增自主就业创业退役士兵76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单位13人,国企2人,其它用人单位19人,灵活就业人员40人)。三是用好创业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军创企业资金困难问题,落实拥军贷和创业贷6家、获贷104万元,享受养老保险减免军创企业1户、减免资金2.7万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
(三)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做细抚恤优待工作,精准落实优抚政策,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601人次706.463万元,发放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1855人次74.2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75户161.35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79人次12.89万元;缴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名2.98万元、大病保险0.13万元。二是做好“春节”、“八一”、“红色九月”等重点时间节点慰问活动,慰问优抚对象1770人次、发放慰问金17.7万。三是资助重点优抚对象2024年医疗保险参保资金40人1.02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费28人24.22万元;慰问退役军人离世家庭51户发放慰问金5.1万元。四是落实困难军人帮扶援助,持续开展2024年春节“情暖老兵 关爱帮扶”活动,为10名困难退役军人和3名烈属家庭送上“省级关爱基金”2.25万元;慰问困难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58人次发放慰问金2.9万元。五是做实军休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兑现军休人员待遇,发放工资113.5万元,护理费4.2万元;做好节日慰问工作,2024年慰问军休、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40人发放慰问金2.1万元;组织做好战时“三等功”军休功臣到州外疗养和年度体检等工作。六是采购6件办公设备、原价12530元,无偿划拨给翠屏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建;调剂县退役军人办公服务用房,规范办公服务场所,提升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环境。
(四)尊崇尊重氛围日益浓厚。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推进老兵宣讲活动,开展宣讲2场次,受教220人次,不断提升“老兵永远跟党走”影响力。举行入伍新兵的家属座谈会及欢送仪式2场次,赠送纪念品67份。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上门送喜报87份,送达慰问金6.60万元;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圆满完成了“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县内祭扫16场1261人、外出省内州外祭扫1场4人。精准服务保障革命烈士纪念日活动,举行兰坪县2024年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走访慰问15人模范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对象,举办《高山上的映山红—英雄连长和跃文》连环画主题展,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不同方式开展祭扫祭奠、缅怀追思、学习英烈典型事迹等活动;加强烈士设施管护建设,加强县内14座零散烈士墓日常巡检工作,修缮破旧烈士墓2座。积极推进“兰坪县烈士陵园”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和项目组卷工作,为早日填补兰坪县在怒江州无烈士纪念设施的空白打实基础;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网上祭扫平台、“开学第一课”思政课的作用,加强红色文化、国防知识宣传教育,浓厚全社会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的氛围。
(四)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巩固。主动靠前解决部队和官兵的实际问题,为县武警兰坪中队送去了参谋包、钢桌、折叠椅、迷彩双肩背包、保温杯等军需物资,提供了书籍、影响设备等物资;开展2024年春节慰问2家驻地部队物资折价1.4万元。开展“聚焦一线 聚力解难”拥军优属工作,落实年度军地“双清单”机制,积极协调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投资5万元,为县武警兰坪中队建设“拼接式悬浮减震篮球场”一块。为县人武部和县武警兰坪中队解决手机存放柜、便携式行军桌椅原价1.989万元的物资;做好2024年“八一”建军系列活动,以走访慰问、座谈会、文艺晚会、全民国防知识竞赛、送政策进军营、书香进军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丰富拥军内容。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12场次、受宣传人次1300人次,提升全社会自觉维护军人权益和崇军拥军的法律意识;开展“进军营、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帮助广大官兵了解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法规政策,增强今后就业创业的信心;持续开展军民共建“双拥林”义务植树活动,共同参与“绿美兰坪”建设,深化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制定《兰坪县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工作制度(试行)》,规范走访慰问驻兰部队、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相关工作;全县26家企业(门店)被列为怒江州2024年拥军企业(门店),通过拥军企业(门店)创建,极大激发了全社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热情,全面提升社会化拥军水平;持续拓展志愿服务,建立一支754名退役军人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动员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抢险救灾、生态保护等,发挥独特作用,展现优势特长。
(五)牢牢守住了安全底线。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一处理三到位”信访办理机制,紧盯对越自卫反击战胜利45周年、建国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协调部门联动,加强对部分特殊退役军人日常走访排查,启动每日“零报告”机制,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工作,年内排查541人次,处理来信来访64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37人;会同政法、信访、公安、宣传等部门,制定来访办理工作规范,畅通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反映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服务等工作,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精度和温度。守住了不发生退役军人规模性聚集上访、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的安全稳定底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421129.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2080.32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9048.90元,占总收入的1.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4613.08元,增长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0564.18元,增长4.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24048.90元,增长118.14%。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其他收入(部队转拨军休干部定期增资、省关爱基金慰问金、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补助经费)增加等,故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475193.92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296.31元,占总支出的18.55%;项目支出13418897.61元,占总支出的81.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3380.98元,增长5.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540.54元,下降1.91%;项目支出增加882921.52元,增长7.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资金及时拨付,相比2023年未支付款项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及定期生活补助提标,军休干部定期增资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6296.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5839.78元,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456.53元,占基本支出的7.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18897.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5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8892374.85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拨入情暖老兵·八一慰问金(其他收入)、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211828.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项目经费228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涉密项目4291894.4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专项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208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与上年相比增加720564.18元,增长4.66%,完成年初预算的348.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29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4%,完成年初预算的362.32%主要用于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及本单位职工各类社保缴费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发放优抚资金及退役安置资金多数为上级资金,年初预算资金为本级资金,故预决算差异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033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完成年初预算的225.12%。主要用于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及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为上级资金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用于本单位2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60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1%。主要用于交纳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追加公积金经费,故预决算差异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5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0.53元,下降93.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5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70.53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90.00元,下降86.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90.00元,下降86.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0.53元,下降93.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5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由于车况较差,长期处于闲置状态,2024年无公车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70.53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90.00元,下降86.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90.00元,下降86.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由于车况较差,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本年未使用,导致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交流调研发生的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5年中列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56.53元,比上年减少46724.12元,下降16.86%,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时支付职工社保,2023年应付款项也及时支付,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60054.26元,其中,流动资产79452.34元,固定资产17366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940.1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247.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0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9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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