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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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463-2025-27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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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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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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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03 18:08:18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64006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乡(镇)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12.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13.能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14.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5.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16.提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它适宜的医疗服务。

17.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1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19.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等为基本内容的“七统一”规范管理。

20.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21.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实施孕前健康体检,已婚育龄妇女“二查、四查”、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健康体检等服务项目,开展上环、取环、人流、引产、放取皮埋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随访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职能,做好药具分配、调拨、发放和统计台账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2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辖区内的卫生状况。

23.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村(社区)、组计生宣传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24.负责辖区内优生、优育、优教、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5.完成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科、住院部、门诊部、中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主管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我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医疗诊疗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面,完成我镇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15783人,并按基本公共卫生服标准完成履约工作。慢性病、糖尿病等长期患有慢性病的患者全部纳入慢病标准化管理,全年完成我镇65岁以上老年人的一年一健康健康体检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入学期前完成健康检查工作,全面推进我镇“一老一小”特殊人群的医疗健康保障工作。在临床医疗诊疗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就医模式,有续推进医共体上下联动,异地就医的全面实施,提高了患者更高、更优质的医疗资源的共享。全年收治门诊病人69717人次,收治出院病人582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巩固,基本实现我镇居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医疗责任目标。在医院硬件建设方面,全年完成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246万元,医疗器械老化,部分折旧年限满的医疗设备得到了更新,全面推进医疗健康保障工作,为我镇城乡居民的健康医疗保障工作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医疗硬件和软件等等医疗基础设施,全面完成主管局签订的医疗责任目标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475106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6961.22元,占总收入的65.4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080998.37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4.4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108.44元,占总收入的0.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5295.23元,下降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9302.04元,下降9.21%,降幅原因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78267.52元,下降1.52%,事业收入降幅的原因为医疗收费价格控制和病人较上年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274.33元,增长1471.54%,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医院医疗业务培训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6576035.6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3402.11元,占总支出的75.67%;项目支出4032633.49元,占总支出的24.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2811.99元,增长7.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5267.12元,下降1.61%降幅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18079.11元,增长54.23%,增加原因是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43402.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0054.85元,占基本支出的6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63347.26元,占基本支出的39.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2633.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经费506480.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工作的开展

乡镇卫生院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在建工程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77727.12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开展。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658.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开展。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66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州级补助工资支出。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经费276768.37元,主要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偿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696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26%,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2%。与上年相比减少979302.04元,下降9.2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11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7%,主要用本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考录用4人,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7395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2%,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98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考录用4人,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529.00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529.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529.00元,下降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529.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无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7111328.91元,其中,流动资产5081798.01元,固定资产5454042.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575488.54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0111.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8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1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64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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