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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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463-2025-27110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30 15:01:35
监督索引号 533325003764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划和标准,提出全县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符合县情的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检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制定全县集中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监管纳入全县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和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制定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督管理及待遇保障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兰坪县医疗保险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提高全民医保参保覆盖面。
截至11月30日,全县基本医保参保20.50万人。城镇职工1.8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0.46万人);城乡居民医保18.64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04万人)。完成省州下达20.44万人参保任务的100.27%。
(二)促进筹资运行稳健可持续。
截至11月30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89.03 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8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99.83万元。疗保险基金支出34108.18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712.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396.0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087.5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解州局专户17003.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解州局专户2945.27万元。2024年基金结余5588.6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3124.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464.44万元。
(三)健全多层次保障机制。
1.职工医保。截至11月30日,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就诊9.36万人次,总费用2029.00万元,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支付552.22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361.50万元,目录内报销比例37.30%(不计个人账户支付);门诊特慢性病2.41万人次,总费用1277.4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775.16万元,大病保险支付73.25万元,公务员补助43.26万元,困难职工医疗救助1.65万元,个人账户支付281.98万元,目录内报销比例72.52%(不计个人账户支付);普通住院0.53万人次,总费用4077.80万元,基本医疗基金支出2740.70万元,大病保险支付91.01万元,公务员补助277.30万元,困难职工医疗救助0.72万元,个人账户支付484.24万元,目录内报销比例81.81%(不计个人账户支付)。
2.城乡居民医保。全县城乡居民共发生普通门诊83.38万人次,医疗费用总额5506.64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1885.00万元,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支付284.76万元,目录内报销比例37.50%(不计共济部分);全县城乡居民共发生特慢病门诊6.99万人次,医疗费用总额3136.19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2011.8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26.98万元,医疗救助支付267.04万元,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支付44.68万元,目录内报销比例86.77%(不计共济部分);全县城乡居民共发生住院3.62万人次,医疗费用总额20417.69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11612.54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626.12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644.45万元,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支付208.32万元,目录内报销比例77.64%(不计共济部分)。
(四)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政策
1.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2024年度医共体打包额度为约16175.86万元,已预拨打包付费基金9100万元,医共体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目前运行平稳。一是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县域内医疗机构基金使用规模稳步增长,助力医共体健康发展,县域内医保基金支出7223.08万元,较上年同期支出增加617.80万元,增长率为9.35%;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出6328.27万元,较上年同期支出增加493.92万元,增长率为8.47%。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开展打包付费,医保资金从“医院收入”变成“医院成本”,引导医疗机构由治病为主向防病为主转变,合理治疗、规范转诊,逐步实现了“居民生病少、医生收入多、基金支出稳”的目标。最终达到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的目标。公立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6328.27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出920.99万元,乡村两级占比14.55%,但离25%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医共体需持续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确保小病、康复病人回流基层,让打包资金向基层倾斜,确保乡村两级医保基金支出率达25%,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三是参保人员住院自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在公立医院发生住院费用5943.88万元,其中全自费和超限全自费241.16万元,自费率4.87%,较上年同期的7.79%下降2.92个百分点。通过打包付费的实施,住院自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目标。
2.全力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新政更好惠民利民。全面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从仅限参保职工本人使用,扩大到可以共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药耗材产生的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缴纳商业补充保险等。截至2024年11月30日,2308名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代缴医疗保险费4399人次,代缴医疗保险费146.23万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生门诊费用共计2029.00万元,其中门诊共济统筹基金减少职工门诊就医负担552.22万元。
3.完善医药服务管理。完善医保三大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医保三大目录,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根据国家、省、州级医保部门文件精神,落实取药耗加成政策,及时弥补医疗机构因取药耗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结合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时完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工作、15项贯标工作。累计审核维护定点医疗机构163家,定点零售药店 85家,医保医师667人,医保药师40人,医保护士587人,药学89人,技术人员81人,做到数据实时动态维护、更新。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职工、居民特慢病报销,4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特慢病管理及职工普通门诊统筹,4 家药店纳入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
4.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耗加成,积极参与药耗集中带量采购、平台采购,严格执行备案采购。目前辖区内163家公立医药机构均参与集采,做到公立医疗机构集采全覆盖。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10个批次的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其中包含一个胰岛素专项采购。同时积极参与了23个批次的省际联盟采购。开展了3个批次的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及36个批次省际联盟采购。截至2024年12月4日集采药品采购金额1101.61万元,耗材采购金额240.25万元。
5.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全县医保协议范本内容。2024年新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6家,全年共签订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04家。
(五)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1.开展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2024年4月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各乡镇、街道办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向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乡镇(街道)下发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用品2000多份,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多渠道广泛开展线下宣传活动,以农村赶街天,院坝会,广场舞场地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民广泛宣传医保惠民政策9场次。
2.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聚焦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围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违规兑付医保卡现金等重点领域,与“清廉兰坪”建设、“小切口”整治医疗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合并开展,持续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截至目前,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33起,追回医保基金142.52万元,行政罚款0.81万元,责成定点医药机构向参保群众清退资金61.21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深入推进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11月县医保局组织召开定点医疗机构集体约谈会,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各机构认清形势、增强意识,不触红线、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增强学法守法意识,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守好医保基金使用第一道关口。
(六)全面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深化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围绕 “三中心一示范”发展目标,医保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在工作中争先锋、作表率、办实事。紧紧围绕“提升年”为主题,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及医保结算“村医通”工程,有序下放医保服务事项,逐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实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待遇报销等“一站式”服务;县内协议定点医院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意外保险“一站式”申报、结算。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公开医保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服务指南,使广大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掌握医保服务和办理程序。
2.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医疗保障内部管理和职权运行风险点,建立流程控制、风险评估、运行控制、内审监督等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隐患,确保医保资金安全。梳理经办环节风险点,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3.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深入社区、乡村、医院,开展医保政策“五进”之宣传专场活动,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讲22场2210人次,开展职工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宣讲13场1310人次。宣讲医保政策,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党员干部“零距离”服务群众,切实为参保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4.加快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兰坪县组织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8.75万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90.97%。全县一级以上15家定点医疗机构配置了28台医保服务终端开展“刷脸”支付,标志着兰坪县“互联网+医保”服务迈上新的台阶。144个村卫生室已安装智慧医保“村村通”综合服务终端,“刷脸”或“扫码”就可以实现挂号、诊疗、结算,打通医保联网结算“末梢梗阻”,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5.开通医保服务延伸办服务。县医疗保障局与工行兰坪支行、农行兰坪支行、建设银行兰坪支行达成合作协议,签署医保服务向银行“延伸办”合作框架协议,将医保服务延伸至银行,并充分发挥银行网点覆盖面广、服务规范大、群众基础好的优势,进一步拓宽医保服务渠道,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10月初,随着九乡镇、街道医保内网专线接通,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下放基层,在乡镇街道即可完成特殊身份标识、医疗保险费核定推送税务、身份证信息修改等业务。截至目前144个村卫生室已安装智慧医保“村村通”综合服务终端,“刷脸”或“扫码”就可以实现激活医保码、挂号、诊疗、结算、参保登记、医保缴费、信息查询、备案登记等8项业务,打通医保联网结算“末梢梗阻”,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53909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9094.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6395.73元,下降1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6395.73元,下降13.6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4人分别为:调换局长、调出副局长一人和中心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人,所以共减少3人,因此经费也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4539094.90元。其中:基本支出4218644.90元,占总支出的92.94%;项目支出320450.00元,占总支出的7.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6395.73元,下降13.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7045.73元,下降12.22%;项目支出减少129350.00元,下降28.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4人分别为:调换局长、调出副局长一人和中心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人,所以共减少3人,因此经费也相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9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8644.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7771.8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873.03元,占基本支出的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450.00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17950.00元,主要用于宣传品采购、车旅费、医保专网服务费、医保监督法律顾问服务费共计217950.00元。
村级卫生室药品运费补助项目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105个行政村卫生室药品运费补助。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7500.00元,主要用于三位驻村工作队员2024年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909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16395.73元,下降13.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04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相比上一年的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所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754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8%,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相比上一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所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0.98%。主要用于三位驻村工作队员2024年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与实际需求有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相比上一年的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有所提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1176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80.61元,下降53.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121.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06%,完成年初预算的3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6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94%,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653.61元,下降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27.00元,下降40.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27.00元,下降40.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6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80.61元,下降53.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12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医保基金监督飞行检查都在州级进行统一报销,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也减少所以“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53.61元,下降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7.00元,下降40.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27.00元,下降40.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医保基金监督飞行检查都在州级进行统一报销,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也减少所以“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保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督、飞行检查及医共体打包付费检查工作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873.03元,比上年减少32805.74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及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宣传品采购、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16844.10元,其中,流动资产9123.21元,固定资产207720.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472.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708.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11.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1.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依法理财。是指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政,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 5333250037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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