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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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463-2025-271034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30 10:09:34
监督索引号533325004419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贯彻实施。
2.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3.组织编制兰坪县防震减灾规划,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地震应急预案和震后恢复重建方案。
4.依法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及地震紧急救援工作。
5.依法管理和保护全县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地震监测仪器的使用管理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6.依法管理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做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切实履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职能,努力做好防震减灾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及推广运用,并积极组织实施。
8.负责地震宏观联络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的建立与管理。
9.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负责防震减灾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教育。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震害防御股、监测预报股三个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1)坚持以学铸魂,坚定理想信念。
(2)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
(3)强化基层建设,激发工作活力。
(4)强化基层建设,激发工作活力。
(5)落实工作职责,履行保密责任。
(6)涵养清风正气,打造“清廉单位”。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8)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履行部门责任。
(9)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10)推进平安建设,配合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
(11)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2.践行“防震为民”,时时放心不下做好防震减灾事业
(1)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
(2)重视监测预报预警,抓牢防震减灾核心业务。
(3)强化地震害灾防御,践行防震减灾造福人民。
(4)加强地震应急准备,提升防震减灾救灾能力。
(5)积极提供公共服务,加快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6)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落实防震减灾重点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734413.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3231.81元,占总收入的98.86%;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1182.02元,占总收入的1.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9115.04元,增长1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6128.32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年内增加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2986.72元,增长280.49%。主要原因是:省地震局实施台站台网建设,增加科学实验场等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706634.81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287.81元,占总支出的 59.83%;项目支出1087347.00元,占总支出的40.1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4431.32元,增长13.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681.28元,下降22.71%,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调出2人,人员工资等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00112.60元,增长278.56%,主要原因是:实施台站台网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项目,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9287.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5268.2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019.60元,占基本支出的7.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734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30599科目,兰财教〔2024〕42号2024年县级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84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完成驻村工作任务。
2.2240504科目,兰财教〔2024〕30号2024年台站代维护资金项目经费2600.00元,主要用于金龙基准站、河西基本站、石登基本站等台站正常运转支出。
3.2240505科目,兰财发〔2024〕8号地震预测预报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6103.00元,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预报支出。
4.2240505科目,兰财建〔2024〕48号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23388.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
5.2240505科目,兰财建〔2024〕48号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购结余收回后重新挂接资金11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
6.2240550科目,兰财发〔2024〕8号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8935.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的开展实施,保障应急救援正常高效运行。
7.2240550科目,兰财教〔2022〕30号防震减灾科普项目经费717.18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
8.2240550科目,兰财教〔2024〕77号重点值班单位值班经费3000元,主要用于值班室环境提升支出。
9.2240550科目,兰财教〔2022〕30号地震监测台站维护经费85.82元,主要用于台站维护支出。
10.2249999科目,兰财教〔2023〕71号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项目经费999578.00元,主要用于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采购资金支出,通过地震预警终端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做好我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安装208台预警终端,利用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向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学校、医院和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地震速报信息、地震烈度速报信息等公共服务,可以显著减少地震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231.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326128.32元,增长13.72%,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79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完成年初预算的97.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调出,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4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年初指标下达不足,年内申请增加指标完成人员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内因工作开展需要下达此经费指标。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初指标下达不足,年内申请增加指标完成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9965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7%,完成年初预算的186.3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05268.21元;公用经费支出114019.6元;项目支出10839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596.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96.99元,下降8.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596.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99元,下降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64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64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96.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96.99元,下降8.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596.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经费未使用完毕。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99元,下降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64.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64.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经费未使用完毕;二是年初未批复接待费,接待支出为0.00元,较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890525.36元,其中,流动资产48279.62元,固定资产1529856.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2389.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290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290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5031.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7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08.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4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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