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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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463-2025-263647
发文机构
兰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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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5-27 17: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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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兰坪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兰坪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通甸镇中心校隶属教育(兰坪县教育局)部门(普通教育)中小学教育。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是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教师编制,负责对本学校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负责对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合理使用教育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按照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教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及教学质量,知道学校文艺,体育,卫生及艺术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书记室、校长室、工会、办公室、德育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本年度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按质按量完成了教育部门下达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指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五化”建设,积极创设和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建好德育工作档案。提高全乡学校德育工作的效益和管理水平,达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管理目标,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孩子成才。

2.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教育科研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中重要的环节因素和主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的源泉和动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关键。过去的一年,结合我校实际,努力达到抓教研,促教学,提质量的目标。

3.一年来,我校财务工作始终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宗旨,严肃财经纪律,执行相关规定,照章办事,账务分明,专款专用。会计、出纳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立足于教育教学,服务于教育教学”,为做好其他工作提供了保证。

(1)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立了领导机构,工作有专人负责,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2)改进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财务工作管理、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学校账务、票据和采购行为,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3)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政策性补贴,管理使用好义务教育经费、办公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少小民族经费等。

(4)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使用好每一分钱。

(5)组织财务培训,督促检查学校收费行为和财务工作。做好财产登记,进行一年一度的财产清理和账务结算。

(6)做好医疗保险、公积金汇缴、学校财产保险、个人所得税征缴等工作。

(7)建立健全“两免一补”工作档案。

(8)接受上级财务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9)按时完成各种财务报表。

(10)做好后勤服务,理顺好各种财务关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89人。在职实有1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542,585.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542,585.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3,967.56元,比上年增加0.34%,主要原因分析:通甸镇中心校工资支出、社会保障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教育支出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542,585.74元,其中:本年收入51,542,585.74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542,585.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3,967.56元,比上年增加0.34%,主要原因分析:通甸镇中心校工资支出、社会保障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教育支出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542,585.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542,585.74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8,815.50元,上年基本支出50,276,169.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2,646.48 元,比上年增加了0.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资数增加,相应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23,933.04元,上年项目支出1,100,590.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4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主要原因本年度学生人数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及助学金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5,306,76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学前教育学校的学生生活补助及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2.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25,055,221.7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小学教育学校的学生生活补助及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3.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10,705,449.6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中学教育学校的学生生活补助及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4.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95,684.64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5.2080801死亡抚恤355,632.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34,374.00元,主要用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730,423.23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89,448.71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693.0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的缴纳。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84,894.8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根据财经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实施,改善学前教育学生生活质量,提高学前幼儿生活水平。

2.学前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对学前教育3年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3.寄宿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生健康体检费等。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最急需、最紧迫的方面,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印刷资料费、体育耗材文体活动费等)、日常维持维修维护费(包括学校水电费,房屋建筑物、道路、运动场地、设备、课桌椅、门窗的维修维护更新,校园花草树木维护费等)、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学校应安排适当经费用于课桌椅维修和更新补充。

4.不足100人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以2024学年末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2025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农村学校不足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5.送教上门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特殊教育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送教上门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6000元/生.年执行,确保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6.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专项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寄宿生;根据政策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寄宿生中央省级1000元。

7.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专项资金,非寄宿生500元每生每年。

8.县级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县级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100元。

9.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以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特殊教育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送教上门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6000元/生/年执行,确保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10.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对学前教育3年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每6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详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兰坪县通甸镇中心校资产总额11,947,122.13元,其中,流动资产2,259,134.62元,固定资产9,687,921.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2,083.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68,388.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注: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436600900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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