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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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463-2021-163438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16:48:28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308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依法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我县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我县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就地开发脱贫和异地开发脱贫的工作,参与民族专项资金、有偿信贷资金的立项申报和分配使用管理。负责我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加强与先进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4、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监督检查规划等情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引进外资,办理有关民族涉外事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知道帮助做好自养事业;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用户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10、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下,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油耗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11、接待处理各民族各界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来信来访和建议;承办人民代表和政协位于环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组织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12、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团体的业务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和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紧扣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及周一集中学习等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州委第九次党代会、县委十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标高质优 助力发展”大讨论活动和“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年内共组织集中学习 28 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60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11次集中学习。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党史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会同迤场村党支部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在挂联村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奏唱国歌、对6位贫困老党员代表进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有效开展“标高质优,助力发展”大讨论活动,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凝聚思想共识、促进工作创新、激发奋发动力、提升业务水平,全面深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以“开展脱贫攻坚风险问题大排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中秋节走访慰问”等为内容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扎实做好民族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修订完善《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对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不相符的进行清理,构建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法规体系。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民族成份变更调查核实工作,及时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好民族成份认定更正,维护民族政策的严肃性。
(二)稳步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2021年累计投入各类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共计2000万元。其中,纳入县财政局涉农资金整合1400万元,下达县民宗局600万元,重点围绕“基础强、产业旺、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发展目标,实施2021年度“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建设1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实施2个民间刺绣、非遗传承等少数民族文化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效。
(三)科学编制兰坪县“十四五”民族工作专项规划。根据兰坪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规划,编制兰坪县民族工作规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划。规划组织建设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社区,持续巩固拓展“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成果,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乡村发展动能。在全县分步实施民族团结“社邻共建”示范活动,在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实施“嵌入式”社区管理模式,全面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四)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创建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深入推动抓学习、抓规划、抓研究、抓教育、抓宣传、抓转化、抓建设、抓机制“八抓”活动,持续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十个一”文化主题活动,全力配合筹办“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北京成就展”和兰坪“主题日”活动。
(五)不断丰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形式。在《民族画报》《今日民族》《怒江报》等报刊杂志上推介兰坪县创建工作成效。创新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工作,在《三江之门》《兰坪在线》《兰坪统一战线》《兰坪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上密集推出创建工作动态。积极发挥县级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在县级广播电视开设创建专栏,大力宣传兰坪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深入报道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信息。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识,着重建设了兰坪县民族文化广场、玉屏公园、易门箐易地搬迁安置点、县城五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安排以“感恩共产党、感恩总书记”为特色的感党恩形象工程,“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永久性标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专栏。
(六)努力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新高地。成立了云南大学和兰坪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实现校地合作,有力推动兰坪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由“创建”走向“示范”。县委党校正式挂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基地,进一步系统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重点做好宗教工作
(一)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负责人第一人责任职责,县、乡(镇)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群团组织协同配合、宗教组织自我管理”的宗教工作格局。二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全县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宗教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定期研判,把宗教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能力和绩效的重要内容,做到宗教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在8个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专(兼)职统战委员、民宗干事,配齐配强116个村(社区)宗教干事,切实巩固了党在宗教领域的执政基础。
(二)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临时活动地点管理,启动了因易地扶贫搬迁而丧失功能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堂带点”宗教活动场所的清理;深入持久“六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把“六进”贯穿于讲经传道和日常宗教活动全过程;每年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执法检查,通过查看“八无”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认真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与备案工作,县内所有教职人员均登记在册。认真落实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展宗教活动的规定;在各时段严格执行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进出县境报备制度。定期开展与宗教教职人员交心交流活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积极解决困难教职人员生活困难。三是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启动了基督教两会、佛教协会换届工作,落实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制度,将宗教团体负责人纳入县领导与新阶层人士谈心交流对象。
(三)夯实爱国爱教思想基础。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党校主体班基础课教学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有效平台,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深入寺观教堂,编印、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材料,推进《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墙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政策法律宣传栏,突出爱国守法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使广大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普遍接受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宗教人员受教育面达到100%,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精心组织“8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广场、新媒体、网站、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维护社会稳定、抵御分裂渗透的良好氛围。
(四)有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联系机制。出台《兰坪县党政领导联系宗教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社区)、重点活动场所制度》,县委、县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全县4个宗教工作重点乡(镇)、11个重点村(社区)、9个宗教活动场所、1个临时活动点,要求县级领导每年深入联系乡(镇)、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实地调研指导宗教工作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实际困难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出台《兰坪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机制》,有效应用各类情报细腻,提高协作效率,提高情报准确性,指导乡(镇)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出台《中共兰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应急处置机制》《兰坪县藏传佛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定人、定责、定岗,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建立台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依法及时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五)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爱国宗教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培训班、宗教界代表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培训班,在培训活动中既有课堂培训,又组织学员实地考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并积极选派僧人参加云南省藏传佛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第四届讲经交流活动。二是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乡、村宗教工作队伍的基础上,举办了2021年兰坪县乡(镇)、村(社区)宗教干事培训班,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统战委员、宗教干事,全县116个行政村(社区)民宗干事进行了全覆盖培训,确保其发挥作用。
四、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巩固脱贫成果
(一)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完善规划措施。为全面、准确掌握结挂联村的基本情况,局领导班子先后9次赴挂联进行调查研究,其中主要领导亲自带队6次,深入了解村情民意,对全村自然条件、人口、土地、贫困户、劳动力构成、家庭经济收入、精神面貌、思想观念、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并与驻村队员协助村委班子,结合迤场村实际,并与驻村队员协助村委班子完善《扶贫迤场村三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从种养殖产业、劳务输出产业等主导产业,到村级道路建设、民居环境改造、村级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都进行规划,保障了定点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二)着力培育特色产业、狠抓稳岗就业,巩固脱贫成果。认真贯彻“三落实”“四不摘”要求,扎实落实“一平台三机制”,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强化监测精准帮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重点,每半月开展一次“大走访大排查”工作,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做到即查即扶。二是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通过“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生猪产业,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引导作用,发动农户发展山羊养殖26户,发展软籽石榴基地210亩,2021年向2户农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抓实稳岗就业工作。以“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增收入”为核心进一步抓实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组织1期劳动技能培训,全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6人,就业率84.5%。四是巩固“三保障”成果。全村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学前教育到大学学生均享受有关资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完成183户农村住房安全等级排查,群众住房均达到安全稳固标准。
(三)积极为挂联村办好事、办实事。一是“七一”建党节慰问困难党员1000元。中秋节慰问“三类人员”12户,资金3800元,慰问包栋包户48户,资金4800元,给困难群众送去节日的温暖。二是2021年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资金80万,其他项目资金整合100万,用于迤场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为兔峨乡迤场村委会木瓜场小组遭受火灾受伤住院的褚阿华进行“爱心捐款”,捐款4700元。四是在扶贫消费平台消费物资87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详见附件)
二、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因本单位未涉及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元,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10,139.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60,139.19元,占总收入的93.5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6.46%。
2021年收入收入合计11,610,139.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01,229.57元,减少43.67%,原因为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53,919.14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093.43元,占总支出的38.53%;项目支出6,917,825.71元,占总支出的6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53,919.14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093.43元,占总支出的38.53%。项目支出6,917,825.71元,占总支出的61.47%。2021年度支出比上年减少10,246,098.94元,减少47.6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就减少。
对比分析:
收入预、决算差异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数 | 原因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847,392.19 | 11,610,139.19 | 6,762,747.00 | 年初未下达项目资金预算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0.00 | 0.00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0.00 | 0.00 | |
四、事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
五、经营收入 | 0.00 | 0.00 | 0.00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0.00 | 0.00 | |
七、其他收入 | 0.00 |
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数 | 原因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088,825.54 | 5,218,225.59 | 1,129,400.05 | 项目增加 |
二、外交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三、国防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77,594.40 | 331,378.56 | 53,784.16 | 年初预算指标不足,年中追加资金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93,929.25 | 256,923.04 | 62,993.79 | 年初预算指标不足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5,505,875.00 | 5,505,875.00 | 省对下资金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87,043.00 | 297,737.00 | 10,694.00 | 年初预算指标不足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0.00 | 0.00 |
(2)差异原因分析。(见上图)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收入分布图(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 | 占比% |
行政运行 | 3,359,363.89 | 30.93 |
民族工作专项 | 108,594.01 | 1.00 |
事业运行 | 221,322.78 | 2.04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778,944.91 | 7.17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31,378.56 | 3.05 |
行政单位医疗 | 146,880.92 | 1.35 |
事业单位医疗 | 12,595.08 | 0.12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9,159.04 | 0.82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8,288.00 | 0.08 |
其他农业农村指出 | 5,485,375.00 | 50.51 |
其他扶贫支出 | 20,500 | 0.19 |
住房公积金 | 297,737.00 | 2.74 |
支出分布图(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占比% |
行政运行 | 3,917,555.28 | 18.22 |
民族工作专项 | 1,255,466.31 | 5.84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1,5102,222.98 | 70.24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 | 1,291.45 | 0.01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29,131.52 | 1.53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7,179.51 | 0.3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3,774.83 | 0.62 |
事业单位医疗 | 11,446.96 | 0.05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2,485.24 | 0.38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8,288.00 | 0.04 |
其他扶贫支出 | 237,500 | 1.10 |
住房公积金 | 353,676.00 | 1.65 |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单位:元)
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
收入 | 11,610,139.19 | 20,611,368.76 | -9,001,229.57 | -43.67% | 其他收入减少 | |
支出 | 1,125,3919.14 | 2,150,0018.08 | -10,246,098.94 | -47.66% | 其他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就减少 |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
(单位:元)
指 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三公”经费支出 | 23,575.64 | 29,628.73 | -6053.09 | -20.43%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我单位有迤场驻村点,下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3,575.64 | 29,628.73 | -6053.09 | -20.43% | 我单位有迤场驻村点,下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575.64 | 29,628.73 | -6053.09 | -20.43% | 我单位有迤场驻村点,下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 |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单位:元)
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会议费 | 1616.00 | 0.00 | 1616.00 | 100.00% | 上年度未开展由我单位实施的会议 |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
(单位:元)
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培训费 | 1461.00 | 0.00 | 0.00 | 100% | 上年度我单位没有开展培训工作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0,731.48元。与上年日常支出4,715,447.15元对比,减少了494,715.67,减少了10.49%,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有调出人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68,891.1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1,840.36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9,407.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9,407.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145,163.22元,减少了60.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其他收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下达情况。(一)兰财弄〔2021〕28号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100,000.00元,其中包括十百千万示范创建4,900,000.00元,民族文化项目400,000.00元,民贸民品100,000.00元,民族团结保障金500,000.00元,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经费200,000.00元;(二)兰财发〔2021〕8号元吾昔姐专项经费150,000.00元; (三)兰财发〔2021〕8号普米族博物馆运转经费130,000.00元;(四)兰财发〔2021〕8号基督教两会驻会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18,000.00元;(五)兰财发〔2021〕8号佛教协会驻会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18,000.00元;(六)二月会专项经费专项资150,000.00元;(七)兰财综〔2021〕47号上海浦东新区对口兰坪县东西部携手兴乡村结对项目资金400,000.00元;(八)兰财行〔2021〕89号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兰坪主题日活动经费493,550.00元;(九)兰财预〔2021〕1号2021年县级派出驻村(乡镇驻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37,500.00元;(十)兰财行〔2021〕142号兰坪县基督教两会和佛教协会办公经费1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22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14%。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9,437.70元,减少了3,311,212.11元,减少了42.56%,主要原因与去年相比,其他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62,00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佛教协会驻会人员生活补助、就基督教两会驻会人员生活补助、普米族博物馆运转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37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92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505,8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0%。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和项目支出、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民族文化项目、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经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兰坪主题日活动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7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75.64元,完成预算的7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75.64元,完成预算的7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053.09元,减少2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575.64元,减少2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保持不变。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75.64元,占78.59%;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75.64元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75.64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75.6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840.36元,与上年399,855.14元,减少48,014.78元,减少了12.01%。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已度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开展的项目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9,070,715.51元,其中,流动资产8,760,674.74元,固定资产310,039.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309.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470.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310,039.7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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