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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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455-2024-252828
发文机构
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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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0-21 10:02:42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303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是隶属于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调整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汇总分析全县各个阶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分析、预测,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2、根据国家和省、州项目建设的投资方向和原则,组织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全县投资项目的审核、评估、推荐、上报、监督以及项目储备、管理。拟订重大项目稽查计划,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重点稽查工作。

3、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向政策性银行推荐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国家和省、州拨款的建设项目资金。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与编制工作,审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规划、布局和规模。

4、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审批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和规模,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对农业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5、做好全县科、教、文、卫、广电、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协调发展工作;做好国防动员(经济动员)工作。

6、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经济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投融资、计划、代代价格、粮食流通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研究我县经浊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8、依据发展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采取措施确保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准确完整进行评审监督。

9、承担西部大开发、国务院支持“三地州”全面小康示范区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工作。

10、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有关能源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能源改革方案,协调和管理能源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拟定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行使政府对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管理职能。

11、拟定地方性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整和监督主要项目收费;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

1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粮食流通政策措施,编制区域内粮油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根据粮油供求关系的变化,提出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合理布局的方案意见;娓娓动听做好国有粮食购销公司管理,督促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抓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督促管理各级国家储备粮食的储存、轮换工作;做好全县粮食的计划和品种调剂工作,保障军队口粮及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粮等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全面掌握和监测粮情,代管上级粮油专项储备;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平抑粮价、应对突发事件,督促指导粮油购销企业科学安全食粮,制定建立我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13、做好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14、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两个革命

1.守纪律、讲规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坚持把“清廉兰坪”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抓手,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等十项行动。全面贯彻兰坪县“清廉单元”建设总要求,制定《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清廉兰坪”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确保“清廉兰坪”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2.抓规范、建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兰坪县发改局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长分别签订《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并对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次,开展检查考核1次。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集体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改作风、强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各种文件、简报数量,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规范公务接待及公车管理,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蔓延。

二)学深悟透凝心铸魂,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1.深化理论学习,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采取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业务”夜校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时收缴党费,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年内,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课4次,召开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1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36次,通过“兰坪发改”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学习31期。

2.加强培训调研,干部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专业培训,如“乡村振兴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第一期)(第二期)、“中交助梦·育才兴兰”兰坪县“组织振兴”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东西部地区人才培训班等,全面提高了人才素质,全年共参加培训17人次。二是组织1名业务骨干到省发改委跟班学习,通过深入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三是积极开展“结对子、拓视野,学方法、促发展”活动,组织赴鹤庆县、镇雄县、泸水市考察学习项目谋划、产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共32人次参加学习。四是开展深入企业调研6次,开展项目申报业务培训4期,做到项目培训进党校、进社区。

(三)全力以赴抓调度稳预期确保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稳中有进

紧紧围绕年初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确定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确保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州级下达指标内,新增城镇就业2200人;万元GDP能耗下降、COD、SO2等主要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州级下达指标内。

1至3季度兰坪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83.31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2亿元,同比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39.43亿元,增长26.3%,第三产业增加值36.76亿元,增长2.6%。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40.37亿元,同比下降0.76%;实现增加值21.36亿元,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1.39亿元,同比增长16.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8亿元,同比增长23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15亿元,增长3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32亿元,同比下降1.3%;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82.68亿元,同比增长为3.1%,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12.66亿元,增长为26.6%。

广开思路深度谋划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1.坚持“项目为王”,千方百计稳定投资增长。始终把强谋划、推前期、促开工、抓建设作为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有色金属、绿色能源、综合交通、市政地产、水利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建设“三中心一示范”的重大战略为突破,组织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全力做好2024年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共谋划推进重点项目(计划竣工、续建、新开工)127个,总投资达308.81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98.86亿元。其中:计划竣工33项,总投资102.2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30.92亿元;续建30项,总投资156.4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38.58亿元;计划新开工64项,总投资50.1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29.37亿元。从分行业来看,2024年综合交通计划完成投资127.48亿元,占全年任务的41.28%;能源计划完成投资62.17亿元,占全年任务的20.13%;工业计划完成投资30.6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9.94%,成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支撑。

2.完善奖惩机制,助力营造实干争先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兰坪县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兰坪县高质量发展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实时进行高质量发展通报工作;根据县政府印发的《兰坪县固定资产投资“骏马奖”“蜗牛奖”考核实施方案》,联合财政、投促等部门,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GDP、招商引资、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5个事项考核力度,推行“骏马奖”“蜗牛奖”6项激励奖惩机制,营造全县上下大抓项目、大抓落实的拼搏实干,奋勇争先浓厚氛围。

3.强化服务职能,精简事项审批流程。通过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间,将审批、核准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将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由规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件办理。截至目前备案事项87项;审批事项65项;累计发布中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67个,选取结束268个,签约项目265个,履约结束194个,项目成交额66.83万元,节约资金18.49万元。

(五)持续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

1.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全县已建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13.48万千瓦,其中:水电291.6万千瓦,光伏发电:21.88万千瓦;充电桩总功率5241千瓦;天然气用气量19.8万立方,商业用气户45户,居民用气户997户。截至目前,已投产光伏发电项目3个,其中华电东明一期50MW于2022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东明二期50MW于2023年7月23日投产发电,华能白子寨15MW光伏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投产发电;110kV兔峨开关站新增主变工程、110kV中排开关站-35kV河西变线路新建工程、35kV营盘变增容主变工程,2022年新开工兰坪县东明光伏发电接网工程、兔峨白子寨光伏接网工程、220千伏兰坪网架加强工程、35kV碧玉河输输变电工程均已竣工投产;建成公交车公司集中充换电站2座(城南充电站、城北充电站),金鼎锌业专用充电站1座,全县累计建成充电桩42个,总功率5241千瓦(不含居民自用桩),累计争取充电桩补助资金131.47万元,下达公交车公司公共充电桩基础设施补助资金108万元。

2.强化能源安全管理。狠抓在建和已建水电项目防洪度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完成了全县中小水电站年度防洪度汛方案的报审及备案工作。围绕我县18个中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情况、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情况、应急能力建设情况、防汛管理情况、大坝安全管理情况六大项43个细项开展对照检查,共发现问题120项,下达中小水电整改通知12份,对安全隐患问题较为严重的营盘电站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1份,限期勒令整改。针对已建成4个光伏电站提出问题隐患3条、在建光伏项目提出问题隐患4条,提出整改意见7条,下达光伏电站整改通知5份。

(六)完善信用修复,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1.加强账号管理。认真开展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县级49个成员单位,54个部门管理账号管理工作,截至10月30日共采集上传成员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权力事项等10类行政权责信息78112条可公开信息。

2.做好信息工作。收集梳理全县相关部门“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五类行政事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共3434项权责事项清单。

3.压实主体责任。联合行政处罚单位对我县辖区内严重失信企业开展信用监管约谈,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行政处罚单位开展企业失信修复工作7期245家。

(七)积极走访调研,抓实市场主体培育和企业升规纳统

全面配合兰坪县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服务业领域升规入统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实有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完成净增108户,完成102户任务数的105.88%,服务业净增76户。

(八)及时跟踪问效,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进程

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台账》,整理印发《202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及《2023年改革工作要点》,出台《兰坪县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兰坪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兰坪县2023年项目推进和调度工作制度》等各项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2023年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涉及任务35个方面53项,重大改革事项8项。截至2023年10月30日,2023年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台账完成改革事项17项,正在推进改革事项5项,州级已出台县级待推进改革事项5项,州级未出台县级未推进事项26项。

(九)筑牢粮食安全意识,扎实推动粮食流通工作

1.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履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2022年度全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取得初评97.655分,全州排名第2的成绩。

2.开展专项清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圆满完成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我县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储备粮管理及轮换情况规范,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符合规定,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粮食政策,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及时到位,不存在账实不符、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紧盯粮食储备库安全,加强巡查力度,实行全系统安全生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与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

4.积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2项,其中:主管部门15项、企业7项。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督导检查、专项审计和自查自纠,兰坪县共发现42个问题,其中:省委巡视督导7个、省纪委监委督导检查6个、县委巡察9个、专项审计12个、自查自纠8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5.加强粮油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一是完成县粮油购销公司承储的县级动态储备成品粮油大米300吨、油脂20吨的入库验收。二是完成粮食质量抽检17个批次样品、县级政府储备粮扦样送检9个批次,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入库储备粮8批次,出入库粮食1932吨,我县政策性粮食出入库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

6.积极开展节粮减损宣传充分利用“粮食质量月”、“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粮油科技进军营”、“秋粮收购”等活动,开展宣传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各类媒体报道2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条,制作宣传展板12块,发布信息4条,宣传、咨询、服务群众近200多人次。

7.积极推进仓储设施项目建设。新建2.5万吨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及配套设施,一期(1.5万吨)项目稳步推进,正在进行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十)强化联动协作,加快推进国防动员建设

1.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协助配合县住建局做好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截至2023年10月,人防行政审批完成109项,其中易地建设许可83项,实际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193.23万元,减免金额为82.81万元。

2.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组建了兰坪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7支共198人,纳入国防后备力量,主要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专业队。从中遴选65人完成兰坪县2023年国防动员训练任务,为树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国动队伍奠定了基础。

3.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通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十一)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维护市场秩序平稳

1.规范价格认证。完成涉案53件,涉案价值444.77万元;涉烟5件的认证,涉案价值29.15万余元。

2.加强价格监测按时开展我县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的询价统计、上报工作,共报送农产品月报10期,专项建材月报10期,农副产品旬报、菜篮子旬报、菜篮子专报72期,节假日日报81期。

3.认真审核听证。完成《兰坪县文兴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兰坪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停车收费成本监审报告》及兴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屠宰成本审核工作,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十二)细化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建系统、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平台”等平台,推行“家政式”服务,积极申请云南省惠企政策平台专用账号,实现政策推送精准,普惠政策免申即享。

2.聚焦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市场主体,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等17个内容,制定《兰坪县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通过市场主体直接评价,找出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问题和短板,依托云南省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一网通办”模块,对几个部门的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串并结合的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开办“统一受理、一次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统一送达”,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3.健全完善机制。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等工作机制,竭力为企业解难题。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服务工作日”活动11次,接待企业34家,协调解决相关困难诉求62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落地、建设、生产各环节问题,落实企业常态化走访,年内走访县内签约项目12次;充分发挥“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作用,拓宽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件6件,办结6件。

(十三)强化举措,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做好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11月13日,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拖欠款项共计120614.66万元,其中前期解决资金5124.94万元,完成化债39442.75万元,目前债务共计76046.97万元。

2.认真落实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政策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原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要求,目前已经完成测算、一卡通信息采集工作,4个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2023年度的补贴资金为158.99万元。

3.开展隐患排查认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4个隐患点,经实地走访已联合相关部门出具调查简报和地质灾害防治意见书,并督促乡镇及部门加强监测、巡查。

4.积极推进以工代赈项目进度2023年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共计5个,项目总投资3120万元,截至目前,已经支付1477.56万元,项目共计吸纳务工人数612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301.85万元。

(十四)初步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评估报告就经济发展方面: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等5个具体指标;创新驱动方面: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个具体指标;民生福祉方面: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预期寿命等8个具体指标;生态环境方面: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等5个具体指标;安全保障方面: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电力装机2个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和预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比较。围绕产业发展、创新活力、社会大局和民生事业4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同时围绕重大战略的执行,有针对性的就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优势产业壮大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十个方面做了归纳。

(十五)加强驻村工作力量,持续抓好驻村帮扶工作

抽调三名业务骨干派驻驻村工作队,严格按照驻村工作,将驻村工作队员组织关系转入挂联点,确保工作队员在村、在岗、在状态,及时购买保险和组织体检,并落实15000元工作经费保障驻村工作队办公费、培训费开支。年内共集中排查出拟新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2人,消除风险3户12人。全村劳动力1470人,其中已就业1241人,年内完成申请省外务工交通补贴59人。

(十六)持续开展“三增三减”,抓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1.抓实产业就业促增收围绕省外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劳动力数量开发和质量提升“两手抓”,通过“六个一批”就业帮扶措施,促进搬迁群众高质量组织化就业,实现稳定增收。截至目前,全县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2.49万人,实现转移就业2.3万人,较去年增加1074人,实现转移就业率92.13%,全面消除0就业家庭,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了2人以上就业目标。先后开展建筑产业工人、服装缝纫产业高标工人、高素质农民、高原特色产业园农艺工等培训12期,累计培训916人。

2.抓实社区治理促融入。完善“部门包楼、干部帮户”“4211”暖心包保机制,向800人以上安置点社区分别派驻第一书记和驻社区工作队39人,由8个驻社区挂联单位作为“4211”机制落实牵头部门,督促89个包楼栋单位挂包213个楼栋,落实帮扶责任。推进“小区长+楼栋长+网格员”治理机制,开展党员亮身份等行动,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夯实“社区”这个基层治理平台,推进扁平化的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3.抓实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2023年新建成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认定8个就业帮扶车间、3个文体活动场所、2条社区公交车路线;对永安、永泰社区道路转弯半径不足和道路狭窄路段进行改扩建;并积极争取和有效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确保安置点社区雨季防洪排漏、住户卫生间、厨房渗水漏水维修得到化解。

4.抓实三增三减工作促稳定通过开展永安、永昌社区95亩“微菜园”提升改造工作;为社区1800名60岁以上搬迁群众办理免费公交爱心卡;开设“周末课堂”,免费为易地搬迁群众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学生假期兴趣班;建立开展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在迁入地做“加法”。精准摸排季节性返乡发展生产群众用房“窝棚化”问题底数,强化动态整改清零;结合林业PPP及“光伏+”等项目落地,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迁出地土地资源盘活工作在迁出地做“减法”,巩固脱贫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投资股、国民经济综合股、粮食安全股、价格股、能源股、易地办、国动股,所属单位0个。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没有,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30238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65688.85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699.27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26187.81元,下降3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47959.42元,下降31.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1771.61元,增长145.85%。主要原因是一是兰坪县通用机场建设资金2023年只投入安置点征收补偿资金500000.00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款及其他扶贫资金减少,三是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基本建设专债资金2022年已支付完毕,2023年只投入土地的有偿划拨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326641.45元。其中:基本支出8858066.39元,占总支出的27.40%;项目支出23468575.06元,占总支出的72.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113428.08元,下降56.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5230.71元,增长27.06%;项目支出减少43999658.79元,下降65.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5-12月份的各项社会保险在2023年内缴纳,2023年机构改革国防动员方面并入发改人员增加,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兰坪县通用机场建设资金2023年大幅下降,只投入50万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款及其他扶贫资金减少,三是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基本建设专债资金2022年已支付完毕,2023年只投入土地的有偿划拨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58066.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16787.20元,占基本支出的91.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1279.19元,占基本支出的8.37%。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支出8116787.20元人员经费,年人均202919.68元,公用经费741279.19元,年人均18531.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68575.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75038.00元。一是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7822238.40元,其中县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1550076.00元,土地有偿划拨资金和契税6272162.40元,2023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待验收投入使用;二是“十三五”规划光伏续建项目资金7226700.00元,用于支付项目欠尾款;三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方面集中安置点康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项目由兰坪县民政局建设完成,困难群众物管水电补助资金1351900.00元,易地搬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费300000.00元;四是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经费17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8653.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减少15444994.52元,下降32.64%,主要原因一是兰坪县通用机场建设资金2023年大幅下降,只投入50万元,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款及其他扶贫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4799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1%。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战略与实施、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482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主要用于遗属人员定期抚恤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899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天然气项目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09776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5%。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光伏续建项目的支出和易地搬迁困难群众物管水电补助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兰坪县通用机场居民搬迁安置点征地补偿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8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969586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2%。主要用于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土地有偿划拨资金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德胜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12925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1163.0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8093.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3%,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093.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25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1163.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2809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按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7329.87元,增长10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247.47元,增长7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082.40元,增长833.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公务用车两辆在2021年从公安局和纪委划入的旧车辆,划入时经过大修,在2022年内修理费较少,因车辆已近报废年限,2023年维修开始增加才保平时正常运转;公务接待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财政支出受限,部分接待费无法列支转入2023年支出,致2023年公务接待比上年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粮食、价格、易地搬迁后扶、项目督查等人员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涉及此项目人员。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326.59元,比上年增加98103.07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国防人防动员职能划入发改后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2634169.32元,其中,流动资产40612338.46元,固定资产1447796.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396548.02元,无形资产177486.5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6819.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212.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粮食风险基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实施经济调控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的利息、费用支出和特殊情况下需动用中央储备粮调节粮食市场价格所需的开支,用于地方政府为平抑粮食市场价格吞吐粮食发生的利息、费用和价差支出,对贫困地区吃返销粮的农民由于粮价提高而增加的开支的补助。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30301111

 

包含附件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8013123885.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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