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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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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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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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28 15: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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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是隶属于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调整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汇总分析全县各个阶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分析、预测,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2、根据国家和省、州项目建设的投资方向和原则,组织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全县投资项目的审核、评估、推荐、上报、监督以及项目储备、管理。拟订重大项目稽查计划,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重点稽查工作。

3、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向政策性银行推荐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国家和省、州拨款的建设项目资金。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与编制工作,审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规划、布局和规模。

4、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审批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和规模,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对农业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5、做好全县科、教、文、卫、广电、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协调发展工作;做好国防动员(经济动员)工作。

6、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经济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投融资、计划、代代价格、粮食流通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研究我县经浊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8、依据发展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采取措施确保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准确完整进行评审监督。

9、承担西部大开发、国务院支持“三地州”全面小康示范区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工作。

10、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有关能源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能源改革方案,协调和管理能源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拟定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行使政府对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管理职能。

11、拟定地方性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整和监督主要项目收费;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

12、贯彻”并召开听证会;指导古盐都隧道收费站完成开征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实施方案。二是完成县城、金顶两个农贸市场的市场消费需求、市场营销结构、业态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的全面调研;完成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收费的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成本分析等调研工作,完成2021年度县内14家医院(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缴费情况的统计工作。三是开展中秋月饼市场价格巡查;完成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排查工作。四是加强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完成农产品月报10期,专项建材月报10期,农副产品旬报、菜篮子旬报、菜篮子专报72期,加强节假日日报工作,目前共完成日报81期。

2.开展“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完成县法院等30个单位“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和信息录入。

3.规范价格认证,完成涉案48件、涉烟13件的认证,涉案价值162万余元。

(十一)持续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

1.积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绿色能源产业,截至2022年底,全县已建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02.68万千瓦,其中:水电291.86万千瓦。光伏发电:10.82万千瓦。充电桩总功率5241千瓦。天然气用气量11.8万立方,居民用气户825户。一是积极协调指导并组织全县小水电项目业主开展电站总体验收工作。二是完成我县抽水蓄能项目规划,拟建黄登-大华桥抽水蓄能电站1座,目前完成项目业主比选,并被列为我省近期重点推进项目。三是积极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工作,整改持续推进,“返乡创业”搬迁群众生产用房“窝棚化”520户已完成整改清零,牢守搬迁群众回乡发展生产不住危房的底线。二是积极争取企业帮扶资金实施安装烤火房600套。三是对永安、永昌社区“微菜园”95亩进行了提升改造,为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和稳定居住提供坚实可靠的服务保障。四是建成并投入使用2个棒球生产车间,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务工。五是组建了社区建筑企业,拓展社区群众就业渠道,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

3.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因人口自然增加需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前县城北区地块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全部完工,进入装饰装修收尾阶段。三是完成中交援建帮扶车间连接线建设项目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

4.多举措保障群众增收。通过转移就业、安置公益性岗位、产业基地务工、帮扶车间就业等方式,全县2.4万搬迁劳动力实现2.2万人就业,就业率达91.6%,实现户均2人就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投资股、国民经济综合股、粮食安全股、价格股、能源股、易地办、国动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没有,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7,328,57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13,648.27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927.66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854,272.82元,下降3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98,183.12元,下降29.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降0%;其他收入减少1,356,089.7元,下降98.91%。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兰坪县粮油物资储备库的建设项目没有再安排债券资金,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易地搬迁安置点智能化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不再投入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4,440,069.53元。其中:基本支出6,971,835.68元,占总支出的9.37%;项目支出67,468,233.85元,占总支出的90.6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40,202.46元,增长79.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327.73元,增长1.12%;项目支出增加32,962,874.73元,增长95.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比2021年增加的原因是兰坪县粮油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在2022年已全部支出,智能系统的项目资金也已全部支出,因此项目资金支出比2021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1,835.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32,567.18元,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9,268.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支出6332,567.18元人员经费,年人均166,646.50元,公用经费639,268.5元,年人均16822.85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468,23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1,840,449.38元。主要用于兰坪县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兰坪县通甸德胜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易地搬迁项目工程款和“十三五”规划光伏扶贫73个村级电站建设等项目,各项目2022年都属于建设后期投入,光伏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粮食物资储备库已完成中期建设,德胜村和易地搬迁项目已建设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3,648.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6%。与上年相比增加30,501,816.88元,增长181.43%,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安排了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款,通用机场项目资金,光伏项目资金、新能源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06,94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战略与实施、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62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91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69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8%。主要用于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物管补助 、易地搬迁项目工程款和十三五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490,1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7%。主要用于兰坪县丰华通用机场的土地罚没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115,56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兰坪县粮食物资储备库项目的建设资金。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兰坪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92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915.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1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92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915.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因公务接待支出没有达到年初预算数,造成“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达到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199.75元,增长3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355.75元,增长16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56元,下降86.4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无实际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不能在车辆运行维护费中反映,2022年实有公务用车两辆,产生的费用全部计入车辆运行维护费中,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因财政资金问题接待费无法行成支出,造成接待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粮食、价格、项目督察人员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涉及此项目人员。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223.52元,比上年减少131,484.33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的福利费未支出,部分公用经费未安排支出,造成年初预算下达的部分公用经费年底收回财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4,450,988.71元,其中,流动资产48,523,355.75元,固定资产1,650,009.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094,385.62元,无形资产183,238.1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5,498.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决算公开里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战略规划与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3.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4.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303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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