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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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0447-2024-24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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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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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4 11: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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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定兰坪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和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工商联、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督促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直接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6)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工作方略,研究分析我县工作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承担县委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州委、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拟订我县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县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研判、应对处置和有效宣传禁用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打击取缔宗教领域非法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治理专项工作。密切关注各领域党外人士思想动态,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做好教育引导。关注研判民营经济领域存在的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及时发现、预警,做好防范化解工作。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统战网络安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民族宗教股、县委工作办、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股、港澳台工作股、侨务股。
所属机构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统一战线广大成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走好中国道路、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全力支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聚焦县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任务和我县“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深入调研,建言资政。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和光彩事业活动。组织开展兰坪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同心抗疫.助力上海”爱心捐赠活动。
落实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防范统战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政策发布、重要会议召开,深入排查涉民族、宗教、藏传佛教及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做好宣传禁用研判、应对处置和有效宣传禁用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打击取缔宗教领域非法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治理专项工作。密切关注各领域党外人士思想动态,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做好教育引导。关注研判民营经济领域存在的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及时发现、预警,做好防范化解工作。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统战网络安全工作。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谋划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兰坪为中心与泸水市、云龙县、剑川维西福贡签订创建县(市)联盟;与鹤庆县、剑川、维西县、德钦县、香格里拉市、玉龙县、丽江市古城区等签订滇西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联盟,与澜沧江流域(云南段)的七州市十二县签订了澜沧江流域(云南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创建联盟,形成了“一带一区一圈”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联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互帮互学、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创建格局。
加快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一是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深化与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校地合作,形成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兰坪实践研究成果。二是在县委党校设立兰坪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基地,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三是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面推广普及力度,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四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3个体现共同体意识、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标识。五是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实施刺绣技艺、普米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出版发行《白族拉玛人歌谣集》,完成普米族博物馆文物征集、拉井盐马古道文化陈列馆建设,支持普米族大辞典编撰工作。
持续推进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推动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实施永兴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建设项目,把社区民族工作作为未来民族工作的重点,持续深化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居住、教育、生产、经济、文化五个方面的嵌入,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二是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交流活动,支持兔峨乡举办地30届州级农村文艺汇演暨“悄间节”活动、永昌社区举办群众性文艺活动,推动各民族节日共过、歌曲共唱、舞蹈共跳,实现在思想意识、内心情感、价值认同方面的和谐统一,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三是大力推广“社邻共建”模式,与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合作,在通甸镇八十一社区开展“社邻共建”实践研究,为下一步深化拓展“社邻共建”模式,创新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扎实抓好民族项目实施工作。一是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建设1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持续巩固拓展“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成果,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乡村发展动能。二是积极推进民贸民品持续项目,组织对全面民族贸易企业进行了新一轮认定,调整充实了民族贸易企业库,加大对民族贸易企业贷款的贴息帮扶。三是完成上海浦东新区帮扶项目,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觉形象工程,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少儿动画片。
3、深入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化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解把握,在统战系统、各乡镇、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宗教“大调研、大走访、促共同致富”主题活动,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不断提升信教公民自我发展致富能力。完成菩提寺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工程、完成菩提寺财税监管省级验收。
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界人士中启动“润土培根工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举办了4期宗教界代表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培训班、藏传佛教僧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题培训班,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以“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有效平台,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深入寺观教堂,编印、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材料,推进《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墙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政策法律宣传栏,突出爱国守法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使广大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普遍接受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宗教人员受教育面达到100%,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临时活动地点管理,启动了因易地扶贫搬迁而丧失功能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堂带点”宗教活动场所的清理;深入持久“六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把“六进”贯穿于讲经传道和日常宗教活动全过程;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执法检查,通过查看“八无”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认真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与备案工作,县内所有教职人员均登记在册。认真落实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展宗教活动的规定;在各时段严格执行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进出县境报备制度。定期开展与宗教教职人员交心交流活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积极解决困难教职人员生活困难。
4、以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为底线,全面抓实藏传佛教工作
落实维稳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充分发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调整充实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相关规则、机制,构建主动维稳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兰坪县党政领导联系宗教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社区)、重点活动场所制度》《中共兰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应急处置机制》《兰坪县藏传佛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机制,加强宗教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行好综合统筹协调职责,及时妥善处置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风险隐患。三是定期召开维稳信息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强化信息舆情研判,深入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妥善处理传佛教的矛盾纠纷,力求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敏感期排查管控。在敏感时间段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辖区开展蹲点稳控工作,确保辖区“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5、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抓手,全力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一是高质量完成县工商联换届工作;二是重点围绕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计划,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开展政企恳谈和走访活动。
积极开展“梧桐树工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一是及时制定《兰坪县“梧桐树工程”实施方案》《兰坪县“梧桐树工程”重点任务清单》,深入实践一线工作法,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二是召开兰坪县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座谈会,听取民营经济人士代表发言、传达各级党委政府惠企政策,增强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三是积极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共有18家执、常委企业签订帮扶协议,其中已有15家县内民营企业与15个村委会(社区)开展了产业、就业、消费及参与乡村建设等方面结对帮扶工作。
6、以团结引导为前提,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认真落实联系交流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年内邀请党外人士100余人次参加座谈会、通报会、谈心谈话会等,积极为兰坪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积极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全面开展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本情况调查,成立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授牌1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联络站和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7、以争取人心为重点,加强港澳台侨统战工作
全面落实对台工作主体责任,关心关爱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年内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6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财务总收入2,372,076.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2,076.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2,580,850.64元对比,减少208,774.25元,减少8.0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0,753.76元,较上年2,100,260.48元减少209,506.72元,减少9.98%。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相对于2023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07.93元,较上年181,444.16元,增加32,463.776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调整相对于2023年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39,650.24元,较上年166,035.12元减少26,384.88元,减少1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127,764.46元,较上年133,110.88元减少5346.428元,减少4.02%。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收入2,372,076.39元,其中:本年收入2,372,076.3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2,076.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580,850.64元对比,减少208,774.25元,减少8.0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相对于2023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2,076.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72,076.39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076.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182.25元,减少9.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性附加减少;项目支出90,000.00元,比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加80%;主要原因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在2024年开展统战培训需求增加项目经费有所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0,753.76元。其中,“2010301 行政运行”1,672,864.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2013401行政运行”147,889.00元是单位日常运行和履职尽责费用支出;“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70,000.00元,用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在2024年开展统战培训等项目工作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07.93元。其中“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240.326元,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 死亡抚恤”22,704.00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3.61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127,764.46元。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89,146.90元,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4,732.56元,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5.00元,用于缴纳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139,650.24元。其中“2210201 住房公积金”139,650.24元,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工资福利支出1,986,294.63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434,784.00元;“30102 津贴补贴”682,260.00元;“30103 奖金”410,632.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240.32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146.9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732.56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48.61元;“30113住房公积金”139,650.2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3,077.76元。其中,“办公费”49,1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差旅费”37,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27,188.88元;“30229 福费”27,188.88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99,6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04.00元。其中,“30305 生活补助”22,704.00元,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90,000.00元。其中“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办公费5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办公费2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编制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1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9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批次为4场次,共计接待32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均为100%。
中共兰坪统战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专项名称:2024年统战专项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90,000.00元
年度总体目标:1.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宗教和顺;2.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3.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海内外同胞等五大关系和谐。
(二)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4年我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今年涉及项目3个,项目名称:一是统战工作专项资金,金额50,000.00元;二是统筹统战专项工作经费,金额20,000.00元;三是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金额20,000.00元。主要用于承办统战专项工作经费、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在执行过程中,我部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控制统战工作标准,加强监督。要做到既统战活动精简节约、周到安全、透明高效,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接待处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4年本单位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077.76元,较2023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9,404.72元,减少15.32%。减少的原因:单位人员减少,保障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因此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兰坪县委统战部资产总额85,585.75元,其中,流动资产33,204.43元,固定资产52,38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28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1,17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鉴于截至 2023 年 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 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3年12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注:中国共产党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21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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