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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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447-2023-227166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17:32:54
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兰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现就《兰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梳理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清单编制依据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云政办发〔2023〕24号)及《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怒江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怒政办发〔2023〕30号)要求,从今年6月底开始结合我县实际牵头组织开展兰坪县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调整梳理工作。
二、清单编制情况
本次《清单》梳理,县政务服务局严格遵循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的原则,本着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的要求,先后开展了2次征求意见,1次合法性审查,梳理形成《兰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对比《兰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本次《清单》梳理共对12项行政职权作新的调整,其中:新增2项,修改许可事项名称1项;减少2项;根据我县实际调整审批部门或实施机关7项;根据我县改革实际划转审批部门2项;调整设定和审批依据19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2.根据省、州行政许可清单公布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比2022年许可清单2023年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县应急管理局实施。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怒江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我县行政审批实际情况,明确县公安局不再实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两个事项;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7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或审批部门作出调整。
4.根据县机构改革实际,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2项行政职权分别从住房城乡建设局划转至发展改革局实施。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食品经营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企业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等1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内容作调整。
兰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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