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9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啦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啦井镇人民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镇人民政府重要会议;

3.镇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4.镇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5.镇人民政府公示公告;

6.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7.镇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8.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

9.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10.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1.镇人民政府采购信息;

1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3.镇人民政府服务清单;

14.镇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决策听证、重点工作通报;

15.镇人民政府接收法院行政法律文书机构公示;

1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啦井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啦井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镇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3.“盐马古镇 宜居啦井”微信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当面或通过信函、传真等途径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啦井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啦井镇啦井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6-3286002

传真号码:0886-3286002

邮政编码:671408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啦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兰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ping.gov.cn/)中啦井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索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啦井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兰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啦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5.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发至本机关受理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日期。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工作中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翠屏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兰坪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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