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兰坪县县城人民路12-1号
办公电话:0886—321107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1400
兰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是兰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和县工业、信息化、工业园区、节能、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工业、信息化、工业园区、节能、中小企业、科技、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部署。
(二)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流通产业的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贸易、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贸易、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及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提出科技、工业、贸易、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科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六)承担工业、科技、贸易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开展科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九)指导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拟订我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一)牵头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二)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我县进出口配额计划,做好申报配额、许可证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省商务厅、州政府、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县政府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东盟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实施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经贸活动。
(十六)参与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责任;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七)承担我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核准、申报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八)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地方性科技法规和规章。认真实施“科技兴县”和“创新驱动”战略,牵头拟订兰坪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兰坪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并组织实施;制定兰坪县科技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研究提出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兰坪县技术开发及民营科技工作,推动全县民营科技事业发展。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县级科技“三项费”,实施技术培训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研究提出全社会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二十一)编制、申报和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会同县财政局评审并下达县级科技计划、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好兰坪县列入上级科技规划项目的实施监理工作。牵头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有关部门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预研、认证和评估以及应用示范,推动全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二)承担全县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及县级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和组织管理及州级科技奖励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评选和推荐科技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协调兰坪县科技宣传工作;做好兰坪县技术市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期刊、科技档案、科技培训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行政审批项目,以兰坪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内设机构(下设行政股室8个、事业单位2个)
(一)办公室。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党建、工会、老干、意识形态、综合考核、干部教育、机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党风廉政、政务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要的综合性文件、局领导讲话稿起草工作;负责承办、督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机关参加集体活动及权限范围内的机关人事管理;本单位行政及相关业务的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各股室有关工作事项;协调单位的对口扶贫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州工信局办公室、州商务局办公室、州科技局办公室。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股。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制定工业、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产业调整目录,制定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相关支持政策;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组织实施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对口联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业盐务和技术节能股。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生物资源加工等工业各行业管理;承担工业各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组织实施专项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工业各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有色金属、建材、生物制药等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培育工业品牌,参与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贯彻执行盐业发展规划;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和储备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定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年度报告的审核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相关应急预案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管理及宣传、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参与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县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参与拟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落实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监督管理;负责对口联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盐务和技术节能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中小企业股。指导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指导企业培育和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负责提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股。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落实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定行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行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相关标准规范、绩效评估体系并指导实施;负责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的综合协调,促进行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信息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备物资储备、网信数据建设、战时(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有关职责,完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受上级委托核发电台执照,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台址资源;协调无线电通信应急保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专项经费预算。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科、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商贸流通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内服务贸易、对外服务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乡商品市场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和流通方式,指导或实施有关流通领域、有关市场体系建设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导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贸易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和规范我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和居民服务等行业;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秩序与商务运行监测,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商务执法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商品供求、市场运行情况,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规范全县汽车、建材等专业商品流通市场秩序,开展产销对接、促进市场供应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对加油站建设项目报件进行初审、上报,负责对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的监测、数据统计。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对外服务贸易工作开展,做好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统计、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外贸企业开展多边贸易交流考察,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制度。对口联系州商务局市场秩序与商务运行监测科、商贸流通促进科、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科、电子商务发展和信息化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技综合股。编制我县科技攻关试验示范计划并指导实施、检查验收。组织编制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并受理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负责国家级、省级、州级科技科普项目的遴选、推荐、申报及实施监管工作。组织有关科技科普计划项目的评估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工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评价、登记和组织评审县级科技奖励以及州级科技奖励的推荐与申报工作。承办县科技奖励办公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重要问题调研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实施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对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培训工作。承担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协调管理,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科技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口联系州科技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兰坪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编)。根据科技情报工作的发展方向,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改善情报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我县的情报管理工作。对我县产业发展决策所需的背景材料进行前瞻性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实施中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监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我县科技统计培训及统计工作。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情况调查。编制《兰坪科普》和《科技信息》等刊物。进行科技文献的收集、整理、加工,并为服务群体提供文献咨询阅览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向其提供科技、经济、政策法规、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与顾问服务。为企业导入先进适用的技术,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服务。为科技型企业创业提供孵化服务。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等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加快构建形式多样的众创空间,围绕众创空间功能,服务众创空间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不断提升面向众创的资源共享和服务能力。充分运用创业服务平台,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推动大众创新创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体系,为众创空间创业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创业导师队伍,为众创空间创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自由开展开放的协作环境,促进创意实现产品化、商业化。
(十)兰坪县电商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根据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探索产业技术和发展模式,为政府制订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提供相关服务;总结推广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模式,协助政府实施和落实重大样板项目的行动计划,促进产业链整合和其他产业转型升级;举办电子商务产业培训、电子商务交流讲座,普及传播电子商务应用知识,促进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举办和承办电子商务产业相关展会、合作交流洽谈活动,传播和推广产业应用成果,营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联合主管部门制定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计划,建立电子商务职业资格认证鉴定管理体系,培养网络经济型人才;建设兰坪县电子商务宣传平台,展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和进程,介绍政府发展规划、政策扶持信息,全面宣传和营造电商产业氛围;协助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品牌的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办理;提供与电子商务及互联网产业相关的招商引资、投融资咨询、培训辅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