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省州初验

日期:2019-11-25 10:27:48  浏览:0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作者:何飞杨 王玉林

  11月22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省州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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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至22日,省、州考核验收组深入兰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中医医院、兰坪丰华机场、金顶镇永安社区、通甸镇易门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兰坪海升农业有限公司草莓种植基地、兰坪县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普米族博物馆、金鸡寺等地,通过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学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宗教活动场所、医院、家庭等“十进”阵地,以实地查看、听取介绍、查阅档案、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兰坪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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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召开的考核验收反馈会上,考核验收组听取了兰坪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汇报,对兰坪县委、县政府深入持久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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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验收组认为,在怒江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兰坪县举全县之力,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为全县中心工作之一,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要求,发扬“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的脱贫攻坚精神和“苦干实干亲自干”的脱贫攻坚作风,以脱贫攻坚促创建,以创建助脱贫攻坚,创建工作领导重视、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典型引领,成效显著,达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各项评估指标,一致同意通过省州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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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验收组要求,一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二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三是努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四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创建。五是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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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兰坪县是全国唯一的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一直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兰坪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了由落后走向进步,由贫穷逐渐走向富裕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经济日益繁荣、民族团结友好、社会稳定和谐、生活富裕安康的良好发展局面。

  目前,兰坪县4.9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0.84%;14年免费教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政策全面实施;已完成129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全县2.27万户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各族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完善,正在向实现全面小康的康庄大道上迈进。

  近年来,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推进的过程中,兰坪县先后有3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1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获国务院和省州表彰,1994年,县人民政府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17年,金顶镇大龙村大公甸村民小组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金顶镇金鸡寺被命名为“云南省级和谐寺观(教堂)”,2019年,通甸镇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县保健院傈僳族医生乔丽梅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绚丽的民族团结之花正在兰坪大地争先绽放,进一步铸牢了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责编 李畅 审核 高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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