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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兰坪县城人民路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传真号码:0886-3211683;

电子邮件:lpxzfbgs@126.com

邮政编码:671400。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兰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文件、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和有关单位上报县人民政府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十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综合调研一室。负责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开展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负责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调研三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调研四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部门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会议、政务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负责业务范围政务信息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调研四室。负责县人民常务会议、党组会议、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出国(境)人员、下乡出差人员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办公室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性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和报送工作,协助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统筹办公室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要文书室。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分办、催办、清退、销毁等工作;负责印鉴、档案管理;负责保密、机要以及报刊征订、收发等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室。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引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应用系统的使用及维护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整理;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报送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务室。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和物的管理;负责经费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务收支决算及经费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房屋维修、固定资产、行政事业经费的财务核算和收支管理;负责职工工资调整、晋级和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增加离退休费进行审核、申报;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督查室。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责任制目标和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编发县人民政府《督查通报》等督查信息;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档案室。负责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借阅、利用、销毁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行文的发文字号的登记管理、存档备份工作;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复印、登记工作;负责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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